区政府召开援助尼泊尔沙拉公路建设项目专题会议

时间:2008年05月09日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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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西藏首次承担的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尼泊尔沙拉公路即将开工建设之际,为确保各单位通力协作,保质保量完成各项施工任务,自治区人民政府于今天下午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了项目各项工作。自治区副主席邓小刚主持会议并讲话。

    邓小刚说,该项目是通向尼泊尔的第二条陆路大通道,两国领导人都高度重视,这是国家对西藏发展给予大力支持的举措和国家商务部对西藏发展支持的实例,各部门要从大局、政治、外交、战略性上认识搞好该项工程的重要性。该项目的实施对进一步增进西藏与尼泊尔长久以来建立的睦邻友好关系,扩大双边经贸往来具有积极意义,要高标准、高质量完成该项援外工程,为西藏争光、为祖国争光。在具体工作中,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监管。他强调,要保安全,由自治区商务厅牵头,出台关于人员、施工、物资储运、安保等方面的安全责任书,并层层签订。要保质量,作为施工方的西藏宏绩建设实业有限公司要监管好施工技术、物资质量方面的要求,树立好国家和西藏品牌民营企业的良好形象。要做好外事管理工作,施工人员在出境前要搞一次大型的、系统的培训,遵守好外事纪律。

    会上,自治区商务厅就该项目工作情况作了介绍。同时,海关、边防、外办、交通等相关部门对施工单位提出了关于出入境方面的注意事项及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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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1年,中国政府与尼泊尔政府签署了中国政府对尼泊尔政府提供无偿援助框架协议及帮助承担沙拉公路建设等成套项目的换文。2002年、2007年,自治区商务厅先后向赴藏调研的国家商务部领导汇报工作时再次提出了沙拉公路项目由西藏企业实施的意愿。经过资质审查和认证确定该项目的勘查设计任务由西藏自治区交通公路勘查设计院承担,于2006年底勘查设计工作全部完成,并顺利通过了国家商务部的检查验收;2007年,西藏宏绩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以技术最好、经济标符合国家商务部招标委员会标的价格中标。

    沙拉公路的全称是尼泊尔沙夫鲁比西——拉苏瓦蒂公路,位于尼泊尔中北部巴格玛特经济发展区的拉苏瓦县沙夫鲁比西镇,起点位于现有的公路钢架桥南100米处,终点位于中尼边境热索桥头南端即吉隆口岸,全长15.723公里,要求设计等级为四级,路面宽为3.5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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