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庆黎书记在《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7号)上的重要批示精神,2010年7月20日上午在自治区国资委召开了自治区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座谈会。自治区主席助理丁业现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梁建平主持了会议。区财政厅、区审计厅、区商务厅等10家单位和31家区直企业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纪委书记120余人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区国资委党委副书记、主任余和平宣读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0〕17号)。西藏天路建工集团、西藏汽车工业贸易总公司、西藏自治区投资公司、西藏天海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西农集团、西藏旅游总公司6家单位作了交流发言,自治区主席助理丁业现同志作了重要讲话。
丁业现主席助理指出:“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切实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制度,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实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的重大决策制度,对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他指出,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是推动我区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保证,是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建设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职工群众利益,促进和谐企业建设的重大举措。各级国资监管部门、区直国有企业一定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推进 “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贯彻落实,为做大做强、做好做优国有企业,促进国有经济发展,推进我区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