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单位私自招收的保安符合条件将统一收编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09-00031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09-08-11 00:00:00 |
从拉萨市公安局了解到,拉萨市公安局二处、三处和金盾保安服务总公司及相关职能部门近日对拉萨市各单位、娱乐场所和物业小区的保安情况进行了摸排调查,发现在保安服务市场中仍存在“黑保安”、保安着装不规范等现象,特别是有些物业公司私自招聘、培训而且派遣保安员,严重超出了物业公司经营范围。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不少单位和行业部门,特别是个别机关单位和要害部门私自在社会上招收保安人员,而这部分保安人员业务素质普遍不高,甚至有一些有犯罪记录和政治立场不坚定的人员混迹其中。“我们将对各单位使用保安人员是否正规进行清理,符合保安工作的人员由拉萨市金盾保安服务公司统一收编。”该负责人说。
此外,在清理检查工作中,一些物业部门未经公安机关审核、批准,未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私自设立保安服务性质的公司,违规经营保安业务,严重扰乱了保安行业正常秩序。该负责人表示,目前,相关部门正在对存在自招、培训并派遣保安员的物业公司进行整改,同时将通过正规渠道解决部分物业公司因经济利益而继续违规经营保安服务业务的问题。
据了解,根据此次保安服务市场的清理整治要求,拉萨市各县(区)、驻市各单位要对所有聘用的保安人员进行一次自查,并建立详细的档案材料,对私自在社会上招收的保安人员,单位要带齐相关档案材料,到拉萨市金盾保安服务公司备案。经过审查,符合条件的,由拉萨市金盾保安服务公司进行收编,统一发放证照,持证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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