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招标公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09-00040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09-09-24 00:00:00

时间: 2009-09-24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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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自治区藏药厂现代化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新增106- 综合仓库” 的项目业主为西藏自治区藏药厂,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上述项目的施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内

    结构类型:框架结构

    计划工期:190日历天。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建筑面积:3251.9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须是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具有在类似地区的类似工程业绩且信誉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为完成本项目工程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申请人, 请于2009年9月23 日至2009年9 月29 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10:00 时至 12:30时,下午15: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到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购买上述项目的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请交验以下资质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2)营业执照(副本)及企业资质证书(区外企业在藏备案登记证); (3)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承建本项目的建造师须具有同类建造师资质,技术负责人为工程师担任;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图纸不得破损)。

    4.3本招标文件不办理邮购。

    4.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09年 10月19日10: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西藏自治区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 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西藏商报》和西藏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自治区藏药厂

    地址:拉萨市娘热路23号

    联系人:罗建坤电话:0891-6837900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西藏项目管理分公司

    地址:拉萨市林廓东路南段3号

    联系人:唐林

    电话:0891-6326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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