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拉萨市区可视范围将禁止采砂石 |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09-00045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09-10-21 00:00:00 |
近日,从拉萨市国土资源规划局矿管科了解到,《拉萨周边砂石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自今年6月份开展以来,截止9月中旬已全部结束,预计《规划》将在11月初进行评审,通过评审以后将正式实施。
据了解,《规划》对在拉萨市区周边采石、采砂进行了严格规定,以后在市区可视范围内将禁止采石采砂。
拉萨市采石采砂缺乏统一管理
据了解,拉萨市周边地区、拉萨河及主干水系的河床及河谷地带中蕴藏着丰富的各种类型的砂石和建筑材料。其中包括:花岗岩、石灰岩和各类砂岩资源。
近年来,随着拉萨市及周边地区经济的快速发展,城乡经济建设步伐加快,对砂石等建筑原材料的需求量呈大幅增长势头,由此带动了河道及沿河谷两侧山坡采石、采砂业迅猛发展。一些地方和乡村上的个人或集体,受利益驱使长期无证无序采石、采砂,存在挤占河道、耕地、滥采滥挖现象。使河势稳定、防洪、水利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景观基础设施等遭到破坏。今年3月,自治区、拉萨市相关领导指示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完成《拉萨周边砂石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以对拉萨市周边砂石开采进行规范化管理为手段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拉萨市区可视范围内将禁止采石采砂
拉萨市国土资源局矿管科通过开展对拉萨市周边地区,地貌填图和实际砂石资源调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工作,摸清了拉萨地区可供开采的矿石资源的分布、规模、用途及开采现状等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拉萨周边砂石开发利用与保护规划》。
据介绍,规划内容包括:河道基本情况、河道演变分析、砂石开采区规划、规划方案砂石开采影响分析、环境影响评价和砂石资源管理等。其中,明确划定了禁止开采区、限制开采区和鼓励开采区。禁止开采区的划定原则上服从拉萨市城市总体规划并与生态环保、绿化、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等专项规划相衔接。规定河势、防洪工程上下游1000米、工程堤脚200米范围内;城镇生活饮用水源取水口上游1000米、主下游500米范围内;河道整治工程建筑物上下游1000米,距建筑物300米范围内;市内过河大桥上游200米、下游1500米范围内等为禁止开采区。另外,为保护拉萨市的市容市貌,规定在市区的可视范围内不允许采石采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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