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0-02-04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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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9〕2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第513号)有关规定,2010年春节、藏历新年放假10天,即2月13日至2月22日。
节假日期间,各单位要加强值班,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卫生、消防等各项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藏历新年。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一0年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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