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普通高校招录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索引号 K3984687-7/2010-00022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0-07-06 00:00:00

时间: 2010-07-06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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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7月5日会议研究,报教育部批准,西藏自治区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一、 普通生源

    1、 文史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293分,汉族455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55分,汉族31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224分,汉族293分。

    2、 理工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282分,汉族455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24分,汉族31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199分,汉族293分。

    3、 艺术、体育类文化成绩控制线

    艺术、体育类文化成绩控制线按普通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文史类,本科:少数民族179分,汉族221分。专科:少数民族157分,汉族205分。

    理工类,本科:少数民族157分,汉族221分。专科:少数民族139分,汉族205分。

    二、 部队生源

    文史类, 本科:226分。专科:215分。

    理工类, 本科:19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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