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自治区区公务员局提醒考生诚信对待考试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11-0001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1-10-13 00:00:00 |
10月12日,自治区公务员局发出《致参加我区高校毕业生公开考录笔试的广大考生》的一封信,信中针对近期我区公安机关破获的一起图谋利用高科技手段在15日的我区高校毕业生第二批公开考录笔试中作弊的案件,提醒考生诚信报名,诚信准备和诚信考试。
“今年4月我区2011年高校毕业生第一批公开考录中有1例严重违规违纪行为,根据相关规定该考生被终身禁考;在今年9月的我区基层政法机关定向招录考试中有5名违纪违规人员,根据相关规定被处以5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考试。”12日,自治区公务员局相关负责人说。
在给考生的信中提到:“《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明确规定,有一般作弊行为的,5年内不得报考;有严重作弊行为的,终身不得报考。”自治区公务员局工作人员对说:“随着考试录用制度的不断科学化和规范化,作弊行为无处可藏,作弊者无所遁形。考试当天,自治区考录办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监测打击违纪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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