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发布第1号食品安全预警公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07-00062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07-08-08 00:00:00

时间: 2007-08-08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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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病从口入”机率高



    7月到9月,是西藏自治区食物中毒的高发期,为了提醒市民预防食物中毒,近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第1号食品安全预警公告,提醒市民注意日常饮食中的细节,并对各餐饮业单位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提出了严格的要求。



夏季食物中毒机率高

 



    据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董寿如介绍,自2002年西藏自治区实施食品放心工程以来,西藏自治区没有发生大的食品安全事件,细菌性中毒事件也减少了很多,但是小事故还是是时有发生。目前西藏自治区气温较高,细菌增生,而人们又喜欢吃凉食,使得消化道的抗病能力下降,一旦不注意饮食,往往会造成上吐下泻。在农牧区,由于生活习惯的原因,容易出现肉素杆菌中毒。同时夏季也是食物中毒事件高发期,所以百姓要注意,切莫让“病从口入”。 

            

市民选购食品要仔细



    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说,人们在选购食品时,要意食品包装标识是否齐全,仔细查看生产日期和失效期,优先购买标有"QS"(食品安全认证)标志的食品。不要购买和食用无证照摊贩贩卖的食品,以及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限和不洁食品;选购肉类、禽类、水产品等生鲜食品时,要查验产地、生产日期等,并仔细查看质量,不要购买和食用腐烂变质、病死、未经检验检疫的畜禽肉、水产品及其制品。采用传统方法保存和食用牛羊肉的家庭,储藏室要保持通风和干燥,如发现贮存的牛、羊肉发生腐败、发出异味时,一定不要食用。在购买食品时要索要发票等购物凭证,如发现质量问题时,可以此为依据向当地相关食品安全监管执法部门举报和投诉。



相关部门严把餐饮质量关  



    对于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中存在的问题,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提出了相关标准,要求各级食品监管执法部门要加强对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 对检查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要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此次公告要求,各单位必须制定并落实各项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原辅料的采购、加工、分装、供应等关键环节的管理,严格控制食物加工温度与时间,落实各项食品采购及索证索票制度,不使用来历不明的食物原辅料,特别是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要严格按照食品的冷藏、加热、保温或者高温灭菌等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加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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