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选聘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法律服务项目中介机构招标公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0-00030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0-04-23 00:00:00

时间: 2010-04-23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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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委托,由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全面负责向区内外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进行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藏国资招标2010-01号
    二、项目名称: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实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等其它资产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及法律服务项目。
    三、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3家中介机构(1家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财务审计;1家资产评估事务所,从事资产评估,1家律师事务所,负责对整个资产评估、财务审计过程的法律分析、法律论证工作,确保资产评估、审计工作的合法性)对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资产、负债和权益进行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和法律服务工作。
    四、投标机构范围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介机构备选库内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
    报名时间:2010年4月26日至2010年4月30日
    报名地点:拉萨市林廓北路15号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
    邮编:850000
    电话:0891—6364928、0891—6365296(传真)
    有意向的投标人凭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及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西藏自治区外的中介机构可通过传真方式报名。
    投标人必须是最近3年内未曾向西藏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或华新水泥(西藏)有限公司股东及其同一实际控制人提供过法律服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或财务顾问类专业服务的中介机;会计师事务所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质;资产评估事务所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矿权评估业务资质。
    六、投标截止时间
    本次投标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0日(星期一)18时30分,逾期(以送达时间为准)未投标的,不予受理。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0年5月12日(星期三)9时30分
    开标地点:西藏自治国资委办公楼404会议室
    届时请投标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书和其身份证)出席开标会。
    八、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政策法规处(拉萨市林廓北路15号)
    联系人: 尼玛拉姆
    联系电话:0891—6324417
    欢迎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报名参加投标。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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