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09-06-10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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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局为扶持“3.14”事件受损行业走出困境,走上正常经营轨道,认真贯彻自治区政府出台的一系列优惠政策,对从事公共交通业和旅游业、货物运输业行业执行了一年免缴各类税款的优惠政策,2008年共计减免各类税款870万元。根据规定,自2009年4月初开始全面恢复对上述行业征税,截至5月底该局已征收税款166.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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