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是以公共管理学科及其他相关学科为基础的研究生专业学位教育项目。其教育目标是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具有公共管理理论素养,掌握先进管理理论、分析方法及技术的高层次应用型人才。
为进一步培养适应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公共管理人才,提高广大干部的素质,为推动我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更大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我厅与中央民族大学MPA教育中心共同商定,面向全区招收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教育班,请各单位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一、报名条件
1、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可无学位证书),毕业时间须在2007年7月31日以前;
2、有3年(含)以上实际工作经验(工龄计算截止到2010年7月31日);
3、身体健康状况良好。
二、报名时间、方式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方式
(二)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成功人员,按照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址(
http://www.cdgdc.edu.cn/zz08.html)公布的西藏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带好以下材料,参加现场确认并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时下载打印的《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学历、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原件。
通过现场确认及资格审查人员,在现场确认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
(三)其他
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请将现场确认时现场打印的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签署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同意报考的意见并加盖组织人事部门公章(注意公章请加盖在资格审查表的照片上)后,连同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各两份,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原件,一寸、二寸照片各三张于8月20日前报送或邮寄至自治区教育厅政工人事处。
三、入学考试及考试用书
1、考试科目:公共管理基础(管理学、行政学)、英语、综合考试(语文、数学、逻辑)、政治理论。其中,政治理论由中央民族大学单独组织考试;其余三门参加全国联考。联考考试时间:2010年10月30日至31日。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2、考试用书:需要考试用书的人员,请于8月20日前与自治区教育厅政工人事处联系。
四、录取
由中央民族大学和自治区教育厅根据考试成绩会商并确定录取分数线,择优录取。
五、学制及培养方式
MPA采取在职培养方式,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为2-4年,一般为2年。学员每年定期在拉萨集中进行课程学习,论文开题在中央民族大学进行。
六、学位授予
MPA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论文等规定培养环节者,授予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学位,颁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七、学员毕业待遇、培养费用等
学员毕业待遇参照区党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西藏自治区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教育学位班、学历班有关问题的规定》(藏组字〔2000〕468号)等文件规定执行。MPA学费2.9万元。
八、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海 刘本和
地 址:拉萨市江苏路29号自治区教育厅1号办公楼1402室,邮编:850000
联系电话:0891-6322869(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