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西藏自治区道德模范评选平面媒体投票规则 |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08-00232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08-09-08 00:00:00 |
1、选票必须填写投票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或军人证件号码),16岁以下公民填写户口本上的身份证件编号。填写错误、重复填写或者空白,选票无效。
2、填写选票时,请用碳素笔或圆珠笔将所选候选人后的“○”涂黑,涂黑部分复印无效。
3、每人限填一张选票。
4、受他人委托代投票的,需附有委托人本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委托书应写明委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否则选票无效。
5、凡已在网络上投票者,不得在报纸投票;从《西藏日报》上剪下的选票有效。
6、选票用A4纸复印有效,但复印的选票必须与原票样大小一致,不得缩放。
7、选票请寄至:拉萨市江苏路1号自治区文明办409室,邮编:850000;电话:0891—6332692;电子信箱:tibetddmf@126.com。
8、投票截止时间:选票在9月11日前(含当日)寄达有效,过期无效。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