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09-04-29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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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9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精神,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放假3天,即5月1日至3日。
其中,5月1日(星期五,“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法定节假日,5月2日(星期六),5月3日(星期日)照常公休,请各单位认真做好节日假期的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
5月1日至9月30日执行夏季作息时间。
夏季作息时间:
上午:9:00—13:00
下午:15:30—18:30
特此通知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九年四月二十四日
无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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