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设立“小金库”举报电话 最高奖10万
索引号 K3984687-7/2009-00212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09-06-29 00:00:00

时间: 2009-06-29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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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 监察部 财政部 审计署关于印发〈关于在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中纪发【2009】7号)要求,为落实“小金库”举报制度,拓宽群众监督渠道,保证全区治理“小金库”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自治区治理“小金库”工作举报电话、举报邮箱和举报通信地址等事宜公告如下:

    举报电话:

    自治区监察厅:0891—6348559

    自治区财政厅:0891—6284629

    举报邮箱:xzczjdj@sina.com

    举报信箱:分别设在自治区监察厅、自治区财政厅大门前

    举报通信地址: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北京西路23号自治区财政厅,邮政编码850008

    自治区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受理对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小金库”问题的举报。

    对举报有功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查出并已收缴入库的“小金库”资金、税款和罚款的金额,给予5%的奖励,奖金最高额为人民币10万元。

    特此公告

    西藏自治区“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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