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
索引号 K3984687-7/2009-00214 文      号
发布机构 杨海波 发布日期 2009-06-29 00:00:00

时间: 2009-06-29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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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6月29日,经自治区招生考试委员会研究,西藏自治区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划定。现公布如下:

    一、普通生源

    1、文史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290分,汉族45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40分,汉族31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210分,汉族290分。

    2、理工类

    重点本科:少数民族260分,汉族450分。
    普通本科:少数民族205分,汉族315分。
    专科(高职):少数民族190分,汉族290分。

    3、艺术、体育类文化成绩控制线

    艺术、体育类文化成绩控制线按普通分数线的70%划定。录取时,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满为止。

    文史类:

    本科:少数民族168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47分,汉族203分。

    理工类:

    本科:少数民族144分,汉族221分。
    专科:少数民族133分,汉族203分。

    二、部队生源

    1、文史类

    本科:209分。专科:198分。

    2、理工类

    本科:16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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