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2-03-26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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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市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2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1】45号)精神,现将2012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2日(星期一)至4月4日(星期三)放假调休,共3天。3月31日(星期六)、4月1日(星期日)照常上班。 节假日期间,请各单位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拉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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