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随意拉警报扰民 可举报
索引号 K3984687-7/2009-00239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09-05-14 00:00:00

时间: 2009-05-14 00:00:00 来源:

背景色:

 

    13日上午,记者从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警灯警报器使用及特种车辆管理专题工作会上得到消息,目前已收缴非法安装的警灯警报器20多件。

    包括区市两级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公检司法在内的50余家单位主管车辆负责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为了维护亲民和谐良好形象”,拉萨市交警部门对各类特种车辆的驾驶:员提出要求,目前个别特种车辆存在的乱停乱放、闯红灯和超速等交通违法行为应该杜绝,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副支队长肖沉认为,“通过特种车辆驾驶员文明和安全行车,无形中也能为市民起到榜样作用。”

    交警部门已经建议各单位对本部门车辆使用“警”字号牌、警灯警报器情况进行自查,没有“警”字号牌及警灯警报器使用证书,非法安装警灯警报器,一律进行取缔。“非法安装警用标志、灯具、警报器,非法使用以及仿造、涂改、冒领警车牌证,“按照相关规定,拉萨市交警部门有权强制拆除和收缴,目前已收缴20多件非法安装的警灯警报器。”肖沉说。

    据了解,目前拉萨市公安局正在对下辖管理的60多辆警用巡逻车警报器连接线剪断,此举据称是为在全市做好表率。巡警接警出勤时,闪警灯提示路人。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也已要求处理交通事故车辆减少按警报器开关次数。

    按照公安部《警灯警报器使用管理规定》,警灯仅限于警车、消防车、交通监理事故勘查车、工程救险车和救护车。警报器只允许在执行紧急任务时使用。随意拉警报扰民、靠近学校或居民区鸣笛等市民较为反感的行为将被严令禁止。半夜“惊魂一鸣”现象随着整治长期开展会越来越少,肖沉透露,近几日,交警部门通过路段检查,查出20多件非法安装的警灯警报器,已强制收缴。类此现象,公安部门也欢迎市民拨打监督电话0891-6248066进行举报。

    另据悉,自治区公安厅正在酝酿出台针对警灯警报器的管理办法。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