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拉萨市文化娱乐场所凌晨2点后严禁营业
索引号 K3984687-7/2010-00062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0-01-26 00:00:00

时间: 2010-01-26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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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拉萨市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市属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安全防范制度,切实做好春节、藏历年期间安全生产工作。

    据拉萨文化市场办工作人员介绍,春节、藏历年期间是文化娱乐场所接待高峰,为此要求市属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要认真贯彻《消防法》和《西藏自治区消防条例》赋予的职责,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要建立健全防火档案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消防设施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处置火灾事故时的需要;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教育,同时严厉禁止非法表演活动、杜绝有害信息通过互联网传播扩散,并严格按照《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的规定,不在凌晨2时至上午8时期间营业。

    工作人员介绍说,目前该紧急通知已经下发到市属各文化娱乐经营场所负责人手中;对那些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会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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