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18日起拉萨市民可办理摩托车驾驶证
索引号 K3984687-7/2010-00073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0-03-16 00:00:00

时间: 2010-03-16 00: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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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了解到,拉萨户籍的居民从3月18日起可凭借相关证件到车管所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和车牌照。
    据了解,拉萨市自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启动以来,很多无证驾驶、没有牌照的摩托车被拘留、处罚,许多人都到车管所了解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和车牌照的相关情况。车管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自3月3日交通安全整治行动开始以来,车管所自3月3日至17日暂停办理摩托车牌照和驾驶证的业务,需要办理相关业务的市民可以在3月18号起到车管所办理。
    该工作人员称,市民在办理车牌照之前,需凭购车的正规发票在税务局交纳购置税、车船税,购买交强险,然后再凭车辆的合格证、车主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车管所办理。驾驶证的办理则是在体检合格的情况下,通过法规、技术和路考等三个科目的考试通过后才能办理。
    据介绍,许多市民不重视摩托车驾驶安全,也并不了解办理摩托车驾驶证和车牌照的相关程序。此次交通整治是为了规范摩托车的安全驾驶,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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