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国道562线申扎至南木林公路改建工程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招标公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6-00106 文      号 藏交公告[2016]1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 2016-01-22 10:44:58

时间: 2016-01-22 10:44:58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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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藏国道562线申扎至克古拉垭口段改建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道562线申扎至克古拉垭口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工路函﹝2015﹞76号)批准建设,西藏国道562线克古拉垭口至普当段改建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道562线克古拉垭口至普当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工路函﹝2015﹞75号)批准建设,西藏国道562线普当至南木林段改建工程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以《交通运输部关于国道562线普当至南木林段改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工路函﹝2015﹞74号)批准建设,三个项目业主均为中交第一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全额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三个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藏国道562线申扎至克古拉垭口段改建工程、西藏国道562线克古拉垭口至普当段改建工程和西藏国道562线普当至南木林段改建工程三个项目的路面用沥青材料采购全一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国道562线申扎至克古拉垭口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那曲地区申扎县境内,路线起于申扎县城南,起点桩号K208+500,接国道562线雄梅至申扎段,止于克古拉垭口北(海拔5226米),终点桩号K309+500,路线全长101.175公里。
2.2本次招标项目 国道562线克古拉垭口至普当段公路改建工程起自克古拉垭口北,起点桩号K309+500,接拟改建的国道562线申扎至克古拉垭口段,止于普当,终点桩号K373+595,接拟改建的国道562线普当至南木林段,路线全长64.095公里。同步建设吉吾村支线0.672公里。
2.3 本次招标项目国道562线普当至南木林段公路改建工程起点位于普当村南,起点桩号K373+595,接拟改建的国道562线克古拉垭口至普当段,经甲措、多隆,止于南木林县城南,终点桩号K420+391.2,接国道562线南木林至艾玛大桥段,路线全长46.755公里,同步建设果拉村支线0.8公里、多隆村支线1.515公里。
2.4本次招标项目主线采用三级公路标准改建,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7.5米。支线采用四级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4.5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汽车荷载等级采用公路—Ⅱ级,其他技术指标按《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03)执行。
2.5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项目名称
标段
名称或技术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项目资金来源
备注
国道562线申扎至克古拉垭口段改建工程
全一标段
SBR(Ⅱ类Ⅱ-B)改性沥青
4334
本次招标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已包含在路面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中
 
基质沥青为110号B级
道路石油沥青
 
国道562线克古拉垭口至普当段改建工程
全一标段
SBR(Ⅱ类Ⅱ-B)改性沥青
2786
本次招标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已包含在路面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中
 
基质沥青为110号B级
道路石油沥青
 
 
国道562线普当至南木林段改建工程
全一标段
SBR(Ⅱ类Ⅱ-B)改性沥青
1721
本次招标资金来源于项目建设资金,已包含在路面工程施工合同价款中
 
基质沥青为110号B级
道路石油沥青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具有类似沥青材料供货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具有足以承担本项目所用沥青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相应资金能力以及售后服务能力。
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不得以其他形式或假借他人名义再次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122日至2016128日每日930分至1230分,1530分至18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周六日除外,下同),在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生产厂家出具的产品代理授权书原件(仅代理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原件、国家相关部门检测中心出具的拟供货产品检测报告(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并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同时投标人应提供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的关联情况说明,并应加盖单位公章。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1、请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再组织现场考察和召开标前会议。
2、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3311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30分至11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三楼会议室。
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持其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持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公证机关公证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身份证明)到场,否则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次 招 标 公 告 在 《 西 藏 日 报 》、 中 国 采 购 与 招 标网 (网 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藏自治区交通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
    址:拉萨市罗布林卡路10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 系 人:樊海仕、琼达
    话:0891-6835950
    真:0891-6834751
 
 
 2016 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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