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16-09-30 10:35: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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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市)财政局、国家税务局,拉萨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自治区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政策,现将《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城市公交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pdf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12日 2016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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