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关于2025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的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0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6-04-01 11:43:22

时间: 2026-04-01 11:43:22 来源:

背景色:

关于2025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

绩效自评的报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财监〔2026〕1号)有关要求,为进一步规范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自治区市监局”)会同自治区财政厅认真开展了2025年度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自评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一)中央下达西藏食品监管补助资金情况。2025年中央共下达我区食品监管补助资金1947万元,其中:《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4〕296号)提前下达1301万元,《财政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关于下达2025年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行〔2025〕143号)下达646万元。

(二)区内分解下达预算情况。2025年,自治区市监局和自治区财政厅结合食品生产经营主体数量、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量、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任务量、食品安全风险检测任务量等业务因素,科学谋划,合理分配资金。2025年中央食品监管补助资金下达自治区市监局302.6万元、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67万元、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47万元、七地(市)1530.4万元。同时,自治区各级财政部门根据食品安全监管现实需求,配套安排我区食品安全快检室建设、监督抽检、能力提升等项目资金4391.42万元。

(三)区域绩效目标情况。自治区市监局结合职责职能和年度工作任务,在资金下达的同时,按照绩效管理要求报送《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区域绩效目标申报表》、设定六项整体绩效目标,并围绕产出、效益、满意度三个方面,细化设置了14个三级绩效指标,其中数量指标7个、质量指标4个、时效指标1个、可持续影响指标1个、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个,实现绩效目标量化管理,并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开展动态监控,预算执行率达到92.75%。

二、绩效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2025年我区共投入食品监管资金6338.42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947万元、地方财政资金4391.42万元。全年执行6026.92万元,执行率95.09%,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执行1805.89万元、执行率92.75%,地方财政资金执行4221.03万元、执行率96.12%。

(二)资金管理情况分析。严格按照《西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管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自治区市监局提出资金分配建议,自治区财政厅审核分配方案,及时将中央转移支付资金下达给项目部门,用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检验检测抽查,以及仪器设备购置运维、人员队伍能力提升等方面。项目实施单位依据《市场监管部门食品监管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办法》,科学设定资金年度绩效目标并细化量化指标,切实履行支出责任,严格程序,跟踪绩效目标落实情况。总体来看,资金使用基本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截留、挤占等问题。个别基层市场监管部门存在将补助资金用于食品安全执法执勤车辆运行维护的现象,已立行立改。

(三)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2025年,我区牢牢把握“四个最严”要求,紧扣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重点,聚焦群众关心关切的重点,以问题问导向,全面完成年度食品抽检监测任务,坚持信息公开,及时发布食品安全抽检信息。拉网式排查食品生产环节风险隐患,集中开展校园食品、外卖平台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组织宣传、培训,推动“互联网+AI监管”在食品安全监管领域实践应用,在餐饮环节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持续提高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防范了系统性、区域性、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整体绩效目标全部实现。

(四)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一是指定指标完成情况。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045批次、国家食品安全评价行抽检625批次、国家食品安全风险检测抽检1140批次、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体系检查完成率100%,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处可持续水平、年度食品监管工作满意度等8个指标全部达标。二是自定指标完成情况。数量指标:结合西藏食品安全工作实际,36个基层市场监管局购置食品安全快检设备、“你点我检”惠民生及专项抽检1284批次、对承检机构开展现场检查1次、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34人(次),设定的数量指标全部实现。质量指标:通过培训不断提升检验报告的准确率,检验报告差错率0.25%,质量指标达成预期。时效指标:按总局要求完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均衡性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管、抽检监测任务,除那曲市、阿里地区个别快检设备项目延期外,时效指标基本完成。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25年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共设定14个绩效指标,其中指定指标8个已全部完成;自定指标6个完成5个、1个指标存在执行偏差。

一是任务完成时间指标值为“2025年12月底”,但那曲市、阿里地区等141.11万元项目资金未按时执行,主要受气候等因素影响,有效施工期较短,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开展。下一步将对项目做到早部署、早谋划,资金与任务下达后第一时间研究安排年度工作,确保项目按期实施。

二是采购检验检测仪器设备数量指标设定≥8套,实际采购36套。结合西藏食品安全工作实际,为实现县级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全覆盖,36个基层市场监管局将补助资金集中用于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备购置,导致采购数量超出指标要求。下一步将充分调研、科学测算,确保设定的绩效目标指向明确、合理可行、与资金相应匹配。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及时在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网和自治区市监局门户网站,公开食品监管补助资金预决算情况。下一步,我们将在门户网站公开此次绩效自评结果,同时,将自评结果与下一年度全区食品监管补助资金分配挂钩,加强绩效评价结果运用。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2025年该项资金在接受地方巡视、审计和财会监督检查中未发现问题,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障碍

关怀版

政务微信

政务微博

政务APP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