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对《关于支持日喀则加快推进高原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1-00489 文      号 藏农厅办案字〔2021〕7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日期 2021-08-19 17:15:39

时间: 2021-08-19 17:15:39 来源: 区农业农村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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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关于支持日喀则加快推进高原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建议的答复

刘虎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日喀则加快推进高原农牧业现代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结合我厅工作职责,对第一条建议“建议自治区加大对日喀则现代农牧业产业发展支持力度”答复如下:

我厅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神,推动日喀则市农牧业高质量发展,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增后劲,着力抓好农牧业科技投入、农机托管、青稞生产基地建设、疫病防控、标准化体系建设、质量监管等重点工作

一、关于加大农牧业科技投入力度,健全完善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立农牧业科技人才激励机制。

一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农牧业科技工作近年来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优惠政策,为全区农牧业技术推广条件建设、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完善机构组织稳定人才队伍提供了重要的政策依据。积极争取资金,加大对农牧业科技的投入力度,从2020年开始实现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全覆盖,2021年争取国家项目资金4878万元,其中日喀则市安排项目经费1186万元,比上年增加34万元。全力推进我区农技推广服务体系条件建设。截至目前已完成74个县级农牧业技术推广机构、685个乡镇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任务,配齐了乡镇农牧技术服务人员和办公设备,实现了县、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全覆盖,形成了自治区、地市、县(区)、乡镇农牧业技术推广服务四级网络。努力完善农牧业科技人才激励机制。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农业农村部《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14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藏党办发〔2018〕19号)精神,我厅会同区人社厅已于2020年完成了农业系列职称改革工作,联合下发了《西藏自治区农业系列初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试行)》和《西藏自治区农业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标准》和《办法》)。鉴于我区条件艰苦等实际,经与农业农村部沟通衔接,我区制定的《标准》普遍低于兄弟省市,已最大程度激励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干事创业。《办法》对组建评审委员会、申报推荐、受理审核、组织评审、评审服务、监督管理、责任追究等均做了明确规定,保障农业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序推进。在干事创业方面,正在积极配合区科技厅等部门制定符合我区实际的《关于加强农业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激励机制。为促进我区农牧业产业兴旺、推进农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牧民持续增收、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二、关于出台全程机械化和农机托管作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农村部先后出台了农业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的指导意见》(农经2017〕6号)《农业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支持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财〔2017〕41号)、《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农业生产托管的指导意见》(农办经〔2017〕19号)、《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19〕54号)等文件,对农业生产托管项目实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2017—2020年中央财政安排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676万元,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五23个县(区)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24万亩,其中日喀则市6.9万亩2021全区安排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00万元,在拉萨、日喀则、山南、林芝、昌都五21个县(区)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20万亩,其中日喀则市在桑珠孜区、萨迦县实施农业生产托管项目10万亩(资金1000万元),占全区项目实施面积的50%。目前各地市按照《西藏自治区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正在落实项目。

三、关于支持集中连片建设高产稳产、生态安全的青稞标准化生产基地。

为切实保障全区粮食特别是青稞安全,以良种为基础、以机械化为载体、以社会化服务为支撑,建设生产机械化、投入品精准化、田间管理标准化的生产基地,提升青稞生产科技水平。向全区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7278万元,其中日喀则市6697万元,占全区总资金的39%;粮油绿色高质高效资金1170万元,其中日喀则市411.6万元,占全区总资金的35%;良种补贴资金2500万元,其中日喀则953万元,占全区总资金的38%。2020年全区完成青稞产业基地54.7万亩,其中日喀则50万亩,2021年计划完成21万亩青稞产业基地,其中日喀则6万亩。2020年成功申报青稞优势特色产业集群项目,已争取国家资金1.5亿元,支持桑珠孜、白朗、江孜3县(区),实施青稞标准化基地建设、地力提升工程、产业大数据、品牌策划营销推广、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社会化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基础设施建设等项目建设,形成青稞标准化规模种植、加工转化、品牌营销、农文旅融合、科技引领、资源集聚的产业发展新格局,激发产业链、价值链的重构和功能升级,形成结构合理、链条完整的青稞产业集群,推动青稞产业做大做强做优。

四、关于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预防储备金制度。

目前我区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经费为动物防疫补助经费,按照《西藏自治区农牧业病虫草害防控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藏财农字〔2017〕148号)管理,分重点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经费、动物疫病强制扑杀经费、生猪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等3大部分。经费使用情况已按要求进行了预算信息公开。2020年,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修订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0〕10号),对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我区将启动动物防疫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届时我厅将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建立重大动物疫病预防储备金制度,切实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提供有力的经费保障。2021年,我厅已安排日喀则市动物防疫补助经费150多万元,调拨重大动物疫病疫苗4种1260.77万头份(万毫升)、常规动物疫病疫苗9种2074.1万毫升、驱虫药4种17.53万瓶。

五、关于出台饲草种植补贴政策,进一步提高牛羊出售补贴标准。

2020年我厅联合财政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牛羊出售奖补工作的通知》(藏农厅发202079,共计安排资金1.28亿元,其中日喀则市2342.4万元,占比18.3%。由于今年财政安排牛羊出售补贴资金相比去年有所缩减,预计全区牲畜出售补贴资金7500万元,我厅在资金分配方面会酌情对日喀则市予以倾斜支持。关于饲草料补贴政策,经与财政厅多次沟通,反馈意见为已经在牲畜出售环节进行了补贴,再对饲草进行补贴将造成重复补贴。后续我厅将进一步跟自治区财政厅对接,争取饲草种植补贴政策。

六、关于建立农畜产品生产加工标准体系,加大对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开展农畜产品“三品一标”质量体系认证的扶持力度。

我厅已出台《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三品一标”农产品认证补助办法》(藏农厅发2019236,对“两免一补”的对象、标准、程序等进行了明确。截至目前,日喀则共认定“三品一标”109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93个、地理标志农产品4个、绿色食品7个、有机食品5个。

七、关于健全完善农畜产品质量监测与管控体系,在建立市、县、乡级监管服务体系中给予资金支持。

一是日喀则市已建成一市、六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站),其余各县通过当地积极争取资金,已解决农产品质量快速检测设备并运行。目前,基本能满足需求。二是管控体系方面,出台了《西藏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试行方案》。根据农业农村部关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下沉的要求,拟按照《农业技术推广法》规定,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纳入乡镇农牧综合服务中心,不断健全、增强基层管控体系。三是关于给予市、县、乡三级监管服务体系资金支持,按照“一级财政,一级事权”规定,难以解决。同时,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机构、人员、经费均由属地政府落实。

感谢您对我区高原农牧业现代化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建议非常务实,具有针对性和时效性,我们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上述答复是否满意,请填写《征询意见表》并与我们电话联系。

联系单位: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乡村产业发展处,

联系电话:0891-6321013。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2021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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