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支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支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相关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以及《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考虑我区重大工程、基建项目持续增长,外地建材入藏运输成本高、供货周期长,本土绿色建材产能不足、应用比例偏低、产品竞争力较弱等建材产业发展现状,通过制定《若干措施》,进一步落实国家建材产业节能降碳、优化产能布局相关要求,细化地方配套举措,压实产业发展与生态环保双重责任,助力本土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内容解读
《若干措施》共分为5大板块、13项硬核措施,执行周期至2027年底。
第一部分为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资源整合。主要包括支持企业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布局水泥熟料生产线,服务重大工程;支持水泥企业开展重组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推动石材产业规模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
第二部分为加大财税支持,提高融资效率。主要包括统筹现有政策资金按规定对获得相关认定称号的建材企业给予奖励;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绿色建材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第三部分为强化科技攻关,推动绿色转型。主要包括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产业科技创新,推进建材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强水泥行业节能降碳管理,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动水泥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第四部分为加快推广应用,引导绿色消费。主要包括支持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采用绿色建材;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在对外陆地口岸、旅游景区等建设中的应用。
第五部分为强化行业管理,促进优胜劣汰。主要包括发挥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综合标准作用,依法依规淘汰水泥落后产能,推动环保绩效低的企业逐步退出;落实建材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建筑保温材料、水泥等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三、贯彻落实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强化政策协同,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全区绿色建材产业平稳增长。重点企业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深化供需对接,保障重大工程建材供给。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和对策建议。
(二)发挥政策优势。统筹用好建材产业发展各项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通过城市更新、重大工程等拉动建材消费。落实好中央赋予西藏的财税金融特殊支持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节能减排、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绿色金融等方面政策,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西藏自治区区内水泥熟料产能等量置换的支持政策。鼓励支持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产业人才,着力培育一批复合型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
(三)强化监测调度。强化对重点建材行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完善重点产品产能预警机制,跟踪监测产能利用率、营收利润率等情况,优化产能管理。建立健全行业经济运行、原材料价格监测分析体系,利用自治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等加强监测预警,推进行业平稳有序发展,以绿色建材产业提质升级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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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西藏自治区支持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相关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新型工业化战略部署,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推动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工作要求,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建材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5-2026年)》,以及《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考虑我区重大工程、基建项目持续增长,外地建材入藏运输成本高、供货周期长,本土绿色建材产能不足、应用比例偏低、产品竞争力较弱等建材产业发展现状,通过制定《若干措施》,进一步落实国家建材产业节能降碳、优化产能布局相关要求,细化地方配套举措,压实产业发展与生态环保双重责任,助力本土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重点内容解读
《若干措施》共分为5大板块、13项硬核措施,执行周期至2027年底。
第一部分为优化产业布局,加强资源整合。主要包括支持企业围绕重大工程建设布局水泥熟料生产线,服务重大工程;支持水泥企业开展重组整合,提高行业集中度;推动石材产业规模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
第二部分为加大财税支持,提高融资效率。主要包括统筹现有政策资金按规定对获得相关认定称号的建材企业给予奖励;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加大对绿色建材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
第三部分为强化科技攻关,推动绿色转型。主要包括支持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产业科技创新,推进建材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强水泥行业节能降碳管理,推动清洁能源替代,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动水泥行业碳排放权交易工作。
第四部分为加快推广应用,引导绿色消费。主要包括支持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推广采用绿色建材;大力推广应用装配式建筑,推动装配式建筑在对外陆地口岸、旅游景区等建设中的应用。
第五部分为强化行业管理,促进优胜劣汰。主要包括发挥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综合标准作用,依法依规淘汰水泥落后产能,推动环保绩效低的企业逐步退出;落实建材产业政策,严格执行建筑保温材料、水泥等行业规范条件,推进行业规范发展。
三、贯彻落实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强化政策协同,加强宣传引导,确保全区绿色建材产业平稳增长。重点企业要把稳增长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在产业链供应链中的引领示范作用,促进上下游产业协同发展,深化供需对接,保障重大工程建材供给。行业协会要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行业自律,组织开展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加强政策解读,及时反映新情况新问题和对策建议。
(二)发挥政策优势。统筹用好建材产业发展各项存量政策和增量政策。通过城市更新、重大工程等拉动建材消费。落实好中央赋予西藏的财税金融特殊支持政策,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节能减排、固体废物资源综合利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绿色金融等方面政策,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西藏自治区区内水泥熟料产能等量置换的支持政策。鼓励支持培养和引进高素质产业人才,着力培育一批复合型人才和优秀技能人才。
(三)强化监测调度。强化对重点建材行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协调解决难点问题。完善重点产品产能预警机制,跟踪监测产能利用率、营收利润率等情况,优化产能管理。建立健全行业经济运行、原材料价格监测分析体系,利用自治区工业互联网公共服务平台等加强监测预警,推进行业平稳有序发展,以绿色建材产业提质升级服务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