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山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803 文      号 藏政函〔2024〕46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4-06-18 18:25:59

时间: 2024-06-18 18:25:59 来源: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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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关于《山南市国土空间

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山南市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厅:

  

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山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的请示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山南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是山南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落实自治区重大战略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围绕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促进共同富裕,着力建设国家安全屏障中心区、藏中南经济核心区、世界旅游目的地特色区、生态文明高地示范带动区。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到2035,山南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94.80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70.90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42880.3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规模控制在68.26平方千米以内。落实蓝线、绿线、黄线、紫线以及防灾减灾等各类控制线,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三、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以“三区三线”为基数,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统筹农业、生态、城镇三大空间,构建“两屏两带、一核三区”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总体格局。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严格保护北部冈底斯山-念青唐古拉山生态屏障、南部喜马拉雅至门隅地区自然生态保护区。强化集约高效发展,打造雅江中游统筹发展带、边境统筹发展带。提升中心发展能级,建设乃东核心城镇群。加强区域协调,引导沿江、中部、沿边差异化发展。

  

四、提升国土空间品质。优化中心城区功能结构和布局,依托山水环境和人文历史特色,建设环境秀美、生态宜居、美丽独特、功能完善的雅江魅力名城。构建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公共服务资源配置体系,有效保障教育、医疗、文化、体育、养老等设施用地供给,加快社区生活圈建设。推进城市更新,持续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优化镇村布局,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加快形成城乡融合发展新格局。

  

五、构建高效安全的基础设施体系。优化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布局,推进拉林铁路复线等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内联外畅的现代交通体系。统筹提升水、电、气、暖、通信、环境卫生等各类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确保城市生命线稳定运行。健全公共安全和综合防灾体系,增强抵御灾害事故和处置突发事件能力,提高城市韧性。

  

六、坚决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严格执行《规划》,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加强实施监督,按照定期体检和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健全国土 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机制。建立健全规划监督、执法、问责 联动机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

  

七、做好规划实施保障。山南市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规划》印发和公开,强化社会监督。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切实提升规划、建设、治理水平。科学编制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落地落实。健全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制度,发挥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管理的统筹协调作用。自然资源厅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密切协调配合,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各有关部门要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多规合一”改革的决策部署,不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之外另设其他空间规划。《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及时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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