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6-00049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民政厅 发布日期 2016-03-31 12:26:00

时间: 2016-03-31 12:2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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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6〕10号)精神,我厅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总结工作。现将我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厅在区政府正确指导下,结合民政工作实际,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西藏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一系列文件要求,严格按照区党委、政府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以服务民生、保障民生为重点,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从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聚焦公开透明、提升政府公信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是加强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为进一步深化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厅在年初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调整充实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行成了主要领导统一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处(室、局)分工协作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机制。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渠道,为进一步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受众面,提升信息公开影响力,我厅从便于受众获取信息角度积极拓宽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通过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互联网、手机短信宣传等方式进行政府信息公开,从而丰富了信息公开的渠道,同时为公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便利。

三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精度和力度,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阳光型、服务型政府角度,我厅在继续加大政府公开力度、尽可能把应公开的信息及时准备向社会公开的同时,做好监管更加重视对政务信息公开价值鉴定、信息公开与保密关系的灵活协调和处理工作,从而更好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的预期目标。

二、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一)2015年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162条,其中通过文件形式公开有5条,通过政府网站等方式公开的信息157条。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信息、民政工作规范性文件、城乡低保、农村五保、“双集中”工程信息、灾情及救灾物资统计信息、决算报告、人事信息等。

(二)2015年我厅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共2条,且都属于当事人当面申请后依照程序公开。

(三)2015年,我厅无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诉讼的情况。

(四)我厅政府信息办公室设在厅办公室,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共2人,均为兼职。

三、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5年,我厅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以下方面:1、受传统观念影响少数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保密意识强而缺乏公开意识,这导致了一些政府信息没有及时向社会公开。2、由于未准确掌握信息公开界线和相关标准,对政府信息公开与否的判断和操作能力相对缺乏,这阻碍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推进。鉴于以上存在问题,我厅今后将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大对干部的信息公开培训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责任落实和追究力度,从而以更为完善的制度、更为专业人员、更为严格的纪律来促使我厅政府信息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2016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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