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6-00064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日喀则市 发布日期 2016-03-30 12:30:00

时间: 2016-03-30 12:3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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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按照《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6〕10号)要求,结合2015年度日喀则市各县(区)和市直相关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日喀则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报告电子版可在“西藏政府门户网站”(www.xizang.gov.cn)查阅或下载,如有疑问,请与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信息科)联系(地址:日喀则市桑珠孜区山东北路4号;邮编:857000;联系电话:0892-8821709;传真:0892-8821709;电子邮箱:rkzxbxxk@163.com)。

一、概述

2015年,日喀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统筹推进、进一步拓展公开领域,不断丰富公开内容,积极完善政务服务体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在强化基础和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充实扩展公开内容和方式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2015年,进一步调整充实了日喀则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监督、协调、推进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印发《日喀则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日政办发〔2015〕56号)、《日喀则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日政办发〔2015〕11号),明确了全市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目标和任务,切实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各县(区)、各部门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全市基本建立横向到底、纵向到边的政府信息公开组织领导体系。

(二)扩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范围。进一步优化完善公开指南和目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不断充实丰富公开内容,重点推进社会关注度高、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着重抓好政府预决算、教育、医疗、卫生、劳动保障、就业、民政救济、重点项目、城乡建设、食品安全、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招投标和价格收费等方面政府信息的公开。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421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6183条。

(三)规范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严格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将保密审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前的必要环节,做好信息保密审查程序与公文运转程序、信息发布程序有机结合,从源头上保障信息公开前保密审查的有效实施。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密、泄密事件。

(四)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结合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工作,组织各县(区)、各部门对政府网站信息更新不及时、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进行全面检查,强化责任落实,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全市各县(区)、各部门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其他公开形式公开政府信息27421条。其中: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7441条;通过微博、微信发布政府信息15384条;通过“强基惠民”驻村(居)工作队、广播电视和报刊、政务公开栏、发放政策宣传资料等其他形式公开政府信息9800条。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337条,已全部办结。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55条;同意公开答复116条;同意部分公开答复47条;不同意公开答复1条,原因为“涉及商业秘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8条;告知做出更改补充数5条;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5条。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全年,没有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取或免除收费情况。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全市各信息公开主体均能严格履行《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全年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

2015年,日喀则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些成绩和进步,但在制度建设、公开力度、公开形式等方面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需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不力,制度不完善,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目前,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偏少且全部是兼职人员,工作能力有待提高;二是需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部分单位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内容不突出、不完整、更新不及时,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三是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为基层和企业服务意识不够,各县(区)、各部门较重视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城镇居民、农村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2016年,日喀则市将始终遵循“公正、公平、便民”的工作原则,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切实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提高行政透明度,努力打造阳光政府。

一是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各县(区)、各部门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14〕5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国办发〔2015〕15号)要求,进一步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通过升级改版,增加板块和栏目设置,优化版面设计,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逐步形成政府信息数据库,提升查询功能,方便公众查阅,切实将政府网站打造成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

二是进一步突出抓好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以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为原则,公开各项管理和服务事项,继续大力推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教育、医疗、卫生、财政预决算、保障性住房、食品安全、招投标、安全生产、农牧业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继续加强宣传指导和完善公共信息查询场所建设,加强网站、公开栏等政务公开载体建设,充分利用政府报刊、广播、电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等载体和渠道公开政府信息;合理规划、整合资源,实现公开场地固定化、公开形式多样化,努力破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

四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交流。积极参加有关培训,学习经验,创新理念,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同时,积极学习其他地(市)在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府网站建设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和成功做法,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五是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建设。根据《条例》第16条规定,日喀则市将督促各级人民政府在档案馆、公共图书馆设立政府信息查阅场所,配备相应的设施、设备;争取在有条件的县(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询点;设立适合城镇居民和农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同时,加大对微信微博平台的宣传推介力度,形成以“日喀则政务”微信微博为核心的全市政府系统微博微信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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