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6-00065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环保厅 发布日期 2016-03-31 11:46:00

时间: 2016-03-31 11:4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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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结合实际工作情况,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任务,狠抓落实,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和环境保护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全力做好2015年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工作。

一、基本情况

(一)补充发布了2008以来的规范性文件31份。其中:污染防治3份,环境影响评价9份,环境监测2份,环境执法检查3份,生态环境保护3份,其他11份。

(二)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发布2015年我区环境空气质量、水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执法、生态保护等相关信息152条。

(三)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自治区环境保护厅门户网站发布2015年1-6月份规范性文件28份。其中:污染防治3份,生态保护6份,环境影响评价11份,环境监测2份,环境执法2份,其他4份。

(四)通过“6·5”世界环境日等宣传日开展宣传活动和新闻发布会、行风热线、《西藏环境》专刊、《西藏日报》等新闻媒体发布环境保护信息、公众关切的环境热点、难点等信息100余条。

二、要求报告的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1、我厅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339条。

2、我厅办理依申请公开环境保护信息1条。

3、我厅将能够公开的环境保护信息均全部公开,不能够公开的信息未作统计。

4、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5、我厅政府信息公开没有收费。

三、典型经验做法

(一)制定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政务公开管理办法》,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修改发文笺,在发文笺中增设“是否公开”一栏(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栏目),各相关部门、各级领导在审签文件时对是否公开进行一并审定。

(三)通过我厅门户网站、区政府门户网站、《西藏日报》、《西藏环境》等媒体,向社会公开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环评机构登记表、环境监理机构登记管理表、重点污染源基本信息、国家重点监控企业和省级重点监控企业名单、重金属污染防控重点企业名单、生态环境保护、环境监察执法、排污费征收、环境质量与监测、辐射环境监测数据、环境规划统计、环境科技标准、环境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信息。

(四)利用《西藏日报》、《西藏环境》、门户网站等媒体,对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创建国家级生态村、生态乡镇相关情况、拟命名自治区级生态村、生态乡镇、生态县等进行了公示,实时发布七地(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公开了《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2015年第一季度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的公告》、关于《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2014年修订)》的补充通知等规范性文件。

(五)加强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舆情研判、明确公开原则、严格公开程序、实行责任追究等,确保及时准确地公开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截至目前,我区未发生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

(六)利用西藏自治区纠风办、西藏人民广播电台组织的“政风行风”热线活动,积极推行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现场接听群众反映环境执法、白色污染治理、饮水安全、环境影响评价、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治理、湿地管理与保护等方面意见建议的热线电话,直接与群众对话,一一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认真讲解环保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环保部门职能及办事程序等,让社会各界对西藏环境保护工作状况有一个更直接更充分的了解,充分接受群众监督。

(七)“6·5”世界环境日,我厅联合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2014年西藏自治区环境状况。自治区环境保护厅新闻发言人向社会各界介绍了我区的环境质量状况等环境保护相关信息,并就新闻媒体关注的西藏环境保护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信息公开的范围尚需进一步拓宽,厅系统信息公开目录应及时更新完善。

(二)信息公开的规程尚未明确细化,信息公开过程中,各部门统筹协调力度需进一步加强。

(三)网站服务能力还有待提升,未开通在线服务和互动渠道,达不到信息公开在线申请的条件,与其他省份相比还存在较大差距。

五、改进措施

(一)加大环境信息主动公开力度,修订完善信息公开规程和公开目录,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

(二)完善网站建设,充分利用好网站现有功能,争取开展网站二期项目建设,不断提升网站服务能力。在我厅门户网站中设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规范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年度报告、依申请公开及政策解读与回应、规范性文件、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子栏目相关内容,开通举报投诉栏目,公开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问题的处理情况,设立环境应急栏目,及时回应公众关切的突发环境事件。

(三)加强环保宣传,接受群众监督,增强群众环境意识,促进群众了解并积极参与环保。

(四)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学习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利用全国环保系统对口援助西藏的有利条件,积极争取环境保护部及各兄弟省市的支持,有力开展环境信息化技术援藏工作,为我区环保系统培养政务公开信息化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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