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国资委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K3984687-7/2016-00066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国资委 发布日期 2016-03-31 11:46:00

时间: 2016-03-31 11:4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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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6〕10号)要求,现将我委信息公开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区国资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区党委八届五次、六次、七次、八次全委会议精神,按照自治区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建立健全工作制度,不断规范工作程序,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国资国企改革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二、积极推动国资监管信息主动公开工作情况

(一)完善工作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信息公开的有关工作要求,促进区国资委依法行权履职,增强国资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制定了《西藏自治区国资委信息公开制度》,进一步明确了主动公开和申请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和程序,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我委的信息公开紧密围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稳定的总体目标和中心任务,充分利用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府新闻网等,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国资监管制度和措施,积极稳妥地推进国资监管信息公开,不断增强国资监管工作透明度,努力提高依法监管水平。

(二)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5年度主动公开信息共计97条。其中:机构领导、设置及人事类信息数26条;国资国企改革信息数71条。实现重要信息全公开,做到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三)继续做好区国资委预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工作。按照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及财政部关于部门预算、决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区国资委将按时将部门预算(含“三公”经费预算)和“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进行公开。

(四)稳步推进出资企业主要财务指标、整体运行情况、业绩考核结果等信息公开。发布出资企业2015年度总体运行情况,按季度公开企业经济运行情况、企业改革重组、重要人事变动等信息。

(五)研究推进国有企业财务相关信息公开工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关于“探索推进国有企业财务预算等重大信息公开”的重要精神及中央企业信息公开工作要求,研究我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方案,明确稳妥起步、分步推进、分类实施的基本原则,按照“先指标、再报表”、“先年度、再季度”、“先决算、再预算”的步骤逐步推进我区国有企业财务信息公开工作。

三、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分类情况

我委不存在行政机关同意公开、部分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及处理结果

我委不存在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委不存在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免除收费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还存在不少的问题。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性和时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根据政务公开的相关规定,公开内容要与国资工作发展相统一,做到时时更新,事事更新。三是主动向社会公开信息的内容有待于进一步充实。

对于目前存在的各种问题和困难,我委将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1.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工作,制定方案,落实责任。

2.加强队伍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联络员的宣传技能和业务培训,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及时更新信息,增强公开效果。进一步规范和梳理公开内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增强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和有效性。

特此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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