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16-0006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住建厅 | 发布日期 | 2016-02-23 12:29:00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及数据统计工作的通知》(藏政办发明电[2016]10号)要求,现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一直以来,我厅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具体人员负责,共3名兼职工作人员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并进一步完善了政务公开各项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建立了厅系统各处、各部门信息员制度,明确具体人员进行信息公开报送,进一步明确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完善保密审查等程序,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共设置信息公开查阅点2个(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和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微信公众号)设立信息发布专栏,深化信息公开,不断增强住建工作透明度,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信息公开情况
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0日期间,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公开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5年全年,共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平台公布各类信息466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类69条,招投标信息及其他业务信息共4599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2015年,共办理网民留言3起,主要涉及政策咨询、业务办理等方面。
(三)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直以来,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断完善规范依申请公开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履行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义务。全年来,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同时,2015年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所有信息公开均未收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方面,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的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在以后工作中,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住建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率和水平。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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