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5-00061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25-01-26 10:29:17

时间: 2025-01-26 10:29:17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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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本年报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政务办联系(地址:拉萨市城关区康昂东路1-2号,邮编:850000,电话:0891- 6829378)。


2024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为本、公开为民”的理念,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按照政府办公厅政务公开工作部署,聚焦中心大局、深化政务公开、拓展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贴近群众需求、加强政策解读、提升服务能力,政务公开工作质效得到进一步提升,较好完成各项任务。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工作

  

一是常态化通过自治区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政务信息977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政策解读信息10条,政府常务会议信息10条,答复主席留言板留言153条,编辑《政府公报》12期。二是强化推进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定期发布《政府工作报告》重点任务、民生实事等信息。三是创新开展政策解读,从政策文件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和政策举措、适用对象,以及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新旧政策对比等多方位剖析政策内容,运用图片、在线访谈等多形式解读政策要义,方便公众理解。

  

(二)依申请公开工作

  

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法定职责,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的有效沟通,精准了解申请人的诉求,依法及时妥善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依法合规做好答复,切实提高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质效。2024年度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件、共答复31件、其中2023年结转0件,本年度结转至2025年0件。全年未发生行政复议、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工作

  

一是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动态调整政府信息分类整合,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定期开展检查和整改,增强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规范性。二是严格程序、多方协作,通力落实政府机关党组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和信息审查机制,对所有信息落实先审后发、发后读网,做到“三审三校”。同时定期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对发布的不规范信息、过期信息第一时间整改,提升信息权威性和准确性。三是及时发布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并同步推送至政策文件库,定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动态更新现行有效规章库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库,巩固拓展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库的建设成果,确保文件的可及性和有效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工作

  

一是聚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持续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与时俱进,根据立、改、废等情况及时动态调整更新,规范有序发布展示各类政府信息。二是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前全面审查和发布后动态清理工作机制,切实保护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并严格落实舆情风险评估机制,全年未出现因信息发布不当引发的重大舆情。三是统筹强化政务新媒体管理和监测,全年抽查检查1235个(次),指导各有关单位加强新媒体账号管理,对僵尸账号、睡眠账号及时提醒“关、停、并、转”,努力打造“网红”账号,提升信息发布质量,优化网上办事服务。

  

(五)监督保障工作

  

设置信息公开工作专职人员2人,平时注重开展案例研讨交流,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自治区政府绩效考核范围。全年因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情况1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2

6

83

规范性文件

32

2

81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法人或其他组织


 计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31 0
 0 0
0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

公开申请数量

000 0 0 0

0

三、本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0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 

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0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 0 0 0 0 0

3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有待加强。二是政务公开标准化有待提升。三是回应群众关切有待及时。

  

2025年,我办将压实责任、优化流程,规范工作标准和答复方式,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深化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全区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监督,科学开展政务公开考评;强化政务公开检查,不断增强基层工作人员公开意识和服务能力;加大培训交流力度,抓好政务公开队伍建设;优化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化解基层政务公开工作中的疑难复杂问题。

  

二是完善信息公开机制。开展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建设,依据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权责清单,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规范发布各类信息。

  

三是增强政策解读效果。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和重大行政决策意见征集机制,深化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提高政策透明度和知晓率。丰富解读形式,拓展解读渠道,积极通过文字解读、图片解读、媒体解读、视频解读等方式,将政务信息以简明扼要、通俗易懂的方式呈现给群众,努力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进一步增强解读效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收取信息处理费为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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