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4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报告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5-01129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发布日期 | 2025-03-19 13:01:51 |
2024年,区住建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始终坚持以服务城乡建设、方便企业群众为宗旨,全力打造透明型、法制型、服务型政府部门为目标,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切实加强、务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务公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根据自治区政府和住建部的统一安排部署,制定了政务公开工作计划,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原则、目标和实施步骤,并成立了以由厅党组书记、厅长任组长,分管副厅长任副组长,厅系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厅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建立健全考核制度、评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评优的考核指标之一。
(二)依法做好主动公开。聚焦法定主动公开事项,进一步优化机制、提升质效,着力更好发挥政务公开功能作用。一是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围绕重要事项、重点工作,通过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主渠道,动态开设专题专栏,及时发布重要信息,精准释放政策信号,有效引导市场预期。2024年,全市各级政府网站共主动发布政务信息310余条;发布政策文件21件。二是政务服务不断优化。全面发布省级住房城乡建设办理事项108件,持续创新创优,覆盖高频审批事项,精简材料近六成。三是政民互动持续增进。加强政府门户网站网上信箱、在线访谈、在线调查、民意征集等栏目建设,主动倾听民声、回应关切,不断提升决策水平。2024年,召开新闻发布会3期,主动讲好高质量发展“住建故事”。
(三)切实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印发实施《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实施方案》,进一步压实政务信息发布审核主体责任,政务信息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序推进。一是严守信息安全。准确把握不同类型公开要求,科学确定公开方式,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二是提升解读质效。切实把政策解读放在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明确政策解读文本与政策文件同步流转,文件发布后在门户网站同步发布解读、做好互链,推动相关政策措施“看得懂、讲得准、落得实”。三是推进重点事项。强化统筹协调,分层分类梳理主动公开事项目录等工作有序推进;对门户网站已公开政务信息进行摸排梳理,明确公开期限和操作路径,着手进行数据清理。
(四)持续强化监督保障。认真落实相关部署,加强统筹协调和综合保障,推动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细落实。一是守底线。构建“人防+制度防+技防+”一体化安全风险防范体系,对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进行常态化抽检巡检、隐患排查、闭环整改,加强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重点时段值班值守、应对处置等工作,全年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未发生相关安全事件。二是强基础。进一步压实责任、完善机制。动态摸排政务应用程序、政务公众账号,加强政务公众账号清理整改,做好“后半篇文章”。三是提能力。组织开展或参与相关业务培训、专题辅导,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能力水平。
(五)完善页面设置。在自治区政府帮助下,我厅门户网站(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http://zjt.xizang.gov.cn)于2020年11月正式代替原西藏建设网(http://www.xzcs.gov.cn)上线运行,先后多次改版,不断完善公开内容,满足群众需求。开设了新闻中心、机构概况、信息公开、政务服务、互动交流等一级栏目,下设国务院新闻、西藏新闻、网上办事大厅、住建部文件、住建厅文件、通知公告、工作动态、行政法规、常用下载、政务信息公开信息目录、招标、中标公告、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信息公开年报、依申请公开提交、依申请公开查询、政策解读等二级栏目,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和运维工作。
(六)新媒体情况。目前,我厅共开设西藏住建(微信公众号)、CCB建融家园(移动客户端)、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西藏住房公积金(微信公众号)、西藏公积金(移动客户端)5个政务新媒体,均由开发商进行运维,我厅相关业务部门对信息公开进行管理。
二、年度公开要点及推进情况
(一)年度公开要点内容为:1.及时公开重大决策结果;2.设置专栏集中统一公开本单位执行的法律、法规及制定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并及时更新;3.发布权力、责任清单并进行动态调整;4.发布公开部门的预决算说明及部门预决算表格;5.公开全厅“三公”经费决算;6.设立专栏开展政策解读工作;7.及时依法处理信息公开申请;8.设置互动交流(信访投诉)专栏,并及时回复、调处。
(二)推进情况:一是对国家、自治区、住建厅层面目前仍适用的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按不同行业领域进行了梳理汇编,在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准确性、全面性;二是门户网站设置不同版块,公开的文件按版块分类,确保检索的便利性;三是明确由厅办公室、机关党委抓好政务公开、党务公开工作,并由专人负责。
(三)政策解读工作现状
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厅系统公文办理的通知》,明确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工作原则及要求,并制定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切实完善政务公开工作保密细节及是否需要进行政策解读。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23 |
规范性文件 | 21 | 0 | 13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423批次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0 | ||
行政强制 | 0 0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0 |
(五)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
2.重复申请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
(七)总计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六)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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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2024年,我厅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取得积极进展,但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功能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政策发布解读精准性实效性有待进一步加强,各类公开平台“建设、管理、使用”的综合质效有待进一步提升。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持续加强制度规范、方式渠道、数字化转型等方面建设,深化主动公开内容,加强住建信息解读,创新信息公开渠道,优化信息公开服务,强化信息公开指导,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质效。
一是强化高位统筹。准确把握政务公开职责定位,统筹政务公开与安全保密,进一步健全体系、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加强规范化标准化数字化建设,依法、规范、高效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二是严抓工作落实。对照做好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最新要求,高质量做好重要政策公开、权威信息发布、政策精准解读等工作,持续深化政民互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发挥好政务公开“促落实、优服务、强监督”的功能作用。
三是争创亮点特色。进一步优化内容供给,打造一批优质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不断提升政务公开传播力、影响力、竞争力。坚持需求导向、用户思维,依托人工智能等技术,丰富拓展应用场景,赋能各类公开平台不断提升智能化、信息化、便捷化水平。
西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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