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14-00217 | 文 号 | 藏政办发〔2014〕79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4-08-05 11:54:00 |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加强对全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的领导和组织协调,根据工作需要,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将原“自治区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和“自治区服务业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合并,成立自治区质量和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董 明 俊 自治区副主席
副 组 长:才旦南杰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刘 家 杰 质监局局长
成 员:王 能 生 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
孙 晓 楠 拉萨市副市长
甘 立 泉 日喀则行署副专员
纪 世 德 山南行署副专员
李 桑 林芝行署副专员
马 陵 田 昌都行署副专员
鲍 栋 那曲行署副专员
刘 建 伟 阿里行署副专员
王 念 东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朱 贇 教育厅副厅长
永 吉 科技厅副厅长
达 顿 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幸 远 明 公安厅副厅长
饶 边 疆 民政厅副厅长
索朗罗布 财政厅副厅长
陈 东 升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副厅长
张 建 平 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柏 伦 章 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岗 杰 住房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李 留 丰 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赵 东 晓 水利厅副厅长
高 玲 农牧厅副厅长
李 达 林业厅副厅长
帕巴群增 商务厅副厅长
徐 非 文化厅副厅长
白 建 斌 卫生厅副厅长
江 村 国资委副主任
罗旺次仁 法制办副主任
晋美次仁 工商局副局长
刘 红 春 质监局副局长
毛 国 益 广电局副局长
马 志 德 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尼玛次仁 体育局副局长
付 远 志 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多吉战都 统计局副局长
周 荣 旅游局副巡视员
邹 朝 东 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谢 学 忠 国税局总经济师
丹增卓玛 西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党组书记
李 宝 海 农科院副院长
庄 怀 忠 工商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质监局,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刘家杰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刘红春同志兼任。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4年6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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