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大力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通知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12-00194 | 文 号 | 藏政办发〔2012〕144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2-12-31 16:14:00 |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区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农田水利等薄弱环节建设,改善农业基础设施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牧业增效和农牧民增收,现就开展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文件和中央水利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着眼于增强我区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以提高水土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核心,以进一步改善农牧区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条件为重点,以田间配套设施建设、饮水安全工程、水毁修复项目为抓手,按照政府主导、民生优先、改革创新、社会协同的基本原则,努力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最大限度地发挥农牧民群众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中的主体作用,迅速掀起群众性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高潮,为农牧业增产和农牧民增收提供水利保障。
二、目标任务
新增旱涝保收农田面积4万亩,新增和改善灌溉面积58万亩,新增除涝面积1万亩,改造中低产田4万亩,新增节水灌溉工程面积5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735平方公里,解决14万农村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总投资较上年增加15%,力争达到8亿元;农牧民投工投劳较往年增长6%,力争超过120万工日;完成土石方量较上年增长8%以上,达到1.1亿立方米。修复水毁灾毁工程1055处,疏通河道1141公里,清淤沟渠1410公里,堰塘整治33处,新建、改建泵站11座,建设村镇供水工程789处。全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维修、清淤、水毁修复达到98%。
三、重点任务
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坚持统一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先急后缓、先易后难、突出重点,着重开展以下工作:
(一)突出修复水毁灾毁水利工程设施。2011年以来,我区干旱、洪涝、地震灾害频繁发生,损毁了一大批水利水电设施,各地要把水毁水利设施修复放在突出位置,科学制订水毁修复方案。要通过“民办公助”,政府补助部分物资材料,群众投工投劳,优先修复影响群众饮水、用电、口粮安全的水毁工程,保证群众的基本饮水用电需要。要赶在春耕春播前完成水毁灌溉设施修复,确保春季农牧业生产用水需要。对一时难以修复的水毁堤防,要因地制宜建设必要应急工程,确保安全度汛。
(二)突出田间配套工程和抗旱水源建设。以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及专项县建设为载体,因地制宜地兴建一批蓄、引、提、灌、排等小型水利工程,大力开展抗旱水源建设,配套完善田间工程,提高灌溉能力,破解农田灌溉“最后一公里”问题。组织群众对现有水库、水塘、水渠等水利工程整修配套、除险加固,清淤扩容,防渗堵漏。加强水库(塘)冬春蓄水工作,力争水库(塘)蓄水量不低于往年同期水平,充分发挥现有水利设施作用,提高设施利用效率。积极开展中低产田改造,建设高产稳产农田。
(三)突出乡村防洪工程建设。大力推进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山洪灾害防治等防洪薄弱环节建设。积极组织群众开展河道清淤,河堤整修,对重点的险工险段要切实做好汛期防汛抢险石料储备。对有一定规模,建设难度大的乡村防洪设施,充分利用正在开展的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纳入治理范围。对汛期发生过险情,影响乡村群众安全的水库(塘)、堤防,要组织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全面安全排查,消除隐患。
(四)突出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认真总结和推广近年来农村饮水安全建设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提倡和鼓励发展适度规模集中供水,充分利用城镇供水管网向农村延伸,抓好农牧民安居工程配套安全饮水工程建设,积极探索农村饮水建管一体化模式。要倒排工期、加大力度,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农村饮水安全建设计划,建设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点789处,新增蓄水能力37万立方米。
(五)突出开展水土保持生态建设。积极开展坡耕地综合整治,加大小流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力度,推动牧区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加快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和小水电代燃料生态保护工程建设,大力开展农村水环境综合整治,努力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六)突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建设。各地要以水利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藏水字〔2012〕86号)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同时积极推进农牧民用水合作组织的培育和推广,让农牧民群众真正地成为小型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使用的主体。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的领导。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与广大农牧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是事关千家万户的民生工程,任务艰巨、意义重大。各地要把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创先争优强基础惠民生活动的重要内容,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过问、不定期检查,分管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率先垂范,深入一线,现场指挥。各职能部门要深入到乡村、田间地头,定期巡查、分片管理、蹲点指导,要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氛围。
(二)创新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机制。要坚持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科学制订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措施和手段,做到定性指标与定量指标相结合、行政手段与经济措施相结合、舆论宣传和典型示范相结合,以项目带动、行政推动、效益拉动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深入开展。
(三)加大对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投入。2012年全区水利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要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1倍。各级财政对水利投入的总量和增幅要有明显提高,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地方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各级财政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提取不少于15%的资金用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以确保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较往年有明显增加。
(四)切实强化部门间的沟通和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水利、农牧、林业、扶贫等涉农部门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按照部门职责和业务分工,互通信息,加强协调和配合,通过规划带动项目、项目整合资金,做到渠道不变、用途不变、注重实效,把涉农资金有效地集中投到项目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形成齐抓共管局面,共同推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开展。
2012年12月5日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