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调整学前补助 义务至高中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三包”及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标准的通知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13-00280 | 文 号 | 藏政发〔2013〕28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3-02-08 16:40:00 |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进一步推进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改善学生学习生活条件,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经2013年2月5日自治区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在现行政策范围内定额调整我区学前补助、义务至高中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三包”及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政策标准。现通知如下:
一、调整学前补助、“三包”及助学金政策标准
在现行标准基础上每生每学年定额提高200元,即:二类区每生每学年由2400元提高到2600元;三类区每生每学年由2500元提高到2700元;四类区及边境县每生每学年由2600元提高到2800元。
二、政策执行时间
从2013年秋季学期执行。
提标新增补助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全额安排,并按现行管理体制逐级下达到学校。
201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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