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关于成立自治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网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12-00271 | 文 号 | 藏政办发〔2011〕123号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12-07-10 16:54:00 |
各行署、拉萨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全区经济工作会议、全区边境工作会议精神,加快实施全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网改造升级工程,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成立自治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网改造升级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 长: 吴 英 杰 自治区党委副书记、自治区常务副主席
副 组 长: 丁 业 现 自治区副主席
金 世 洵 自治区政府党组成员、发展改革委主任
成 员: 斯朗尼玛 自治区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孙 本 拉 发展改革委副巡视员
孙 玉 明 科技厅副厅长
艾 俊 涛 财政厅厅长
白玛旺堆 水利厅厅长
陈 新 民 能源办主任
刘 克 俭 国家电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 晞 国电龙源西藏新能源有限公司总经理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发展改革委(能源办),陈新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发展改革委投资处处长刘志强、基础产业处副处长余征,财政厅经建处副处长李玉洪,水利厅规划处副处长周红梅、农电局副局长晋美,能源办综合处处长罗布次仁,太阳能研究所副所长王海江,国家电网西藏电力有限公司发展策划部主任、总经理助理何晨平和农电部主任、副总工程师桑果为办公室工作人员。
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网改造升级实施方案,细化并下达实施方案的具体意见;
(二)负责全区无电地区电力建设和农网改造升级工程实施工作的总体协调,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协调资金安排调度;
(三)负责对各责任主体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四)负责编发工程进展简报;
(五)负责筹备领导小组定期会议,准备相关材料;
(六)负责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一二年一月六日
//是否显示作废图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