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拉萨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驻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7-00010 | 文 号 | 拉政发〔2017〕113号 |
发布机构 | 拉萨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7-07-05 09:52:00 |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安委各成员单位:
国务院安委会定于2017年6月初派出安全生产巡查组,对西藏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巡查。期间,将在我市开展驻市安全生产巡查。为扎实做好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驻市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相关准备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驻市安全生产巡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果 果 市委副书记、市长、城关区委书记、市安委会主任
常务副组长:王 念 东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安委会常务副主任
副 组 长:赵 涛 副市长、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公安局局长
成 员:刘 亮 市政协党组成员、城关区区长
刘 汝 鹏 市发改委主任、经开区管委会主任
龚 东 昌 国网拉萨供电公司总经理
任 映 绮 市委副秘书长、团市委书记
罗 桑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
赵 大 勇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达 瓦 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范 跃 平 市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达娃次仁 市安监局党组书记
孙 文 斌 市安监局局长
中 楚 成 市教育局局长
黄 前 敏 市科技局局长
陈 建 平 市工信局局长
白玛玉珍 市民政局局长
马 百 胜 市人社局(公务员局)局长
卢 炜 升 市国土局局长
米玛次仁 市规划局局长
格桑巴珠 市环保局局长
刘 英 俊 市住建局局长
扎西平措 市交通局局长
韩 云 栓 市水利局局长
崔 勇 刚 市农牧局局长
姚 俊 亮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
多吉次仁 市文化局(文物局)局长
扎西德吉 市卫计委主任
陈 常 军 市旅发委主任
彭 多 市审计局局长
王 巍 市新闻出版广电局(版权局)局长
钟 传 彬 市体育局局长
仓 琼 市统计局局长
次 达 市林业局局长
韩 新 强 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索朗江村 市城市管理委员会主任
次仁卓嘎 市质监局局长
达 瓦 市公安交警支队支队长
扎西多吉 市公安消防支队支队长
扎西旺堆 市工商局局长
边巴卓玛 市地震局局长
陈 友 珍 市气象局局长
扎西尼玛 市邮政管理局局长
余 刚 市总工会党组书记
向巴彩喜 市妇联主席
公 保 太 市工商联主席
李 斌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 虎 啸 市安监局副局长
蔡 卫 旗 市安监局副局长
陈 小 兵 市安监局副局长
杨 英 市安监局副局长
唐 艳 市安监局副调研员
杜 江 堆龙德庆区区长
春 新 达孜县县长
旦增尼玛 墨竹工卡县县长
格桑邓珠 曲水县县长
普 琼 尼木县县长
高 军 林周县县长
其美次仁 当雄县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安委办,赵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罗桑、达娃次仁、孙文斌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主要负责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督促各县(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开展好以下工作,一是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相关准备工作,配合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组驻市开展巡查工作;二是各县(区)、市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抓好此次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巡查准备工作,要成立本县(区)、本单位迎接安全生产驻市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的态势,认真做好巡查各项准备工作;三是各县(区)、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联络员,并于6月20日前报市安委办(联系人:田志强 联系电话0891-6958961,15728995992)。
拉萨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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