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成立直达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0-00314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20-08-13 11:08:50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成立直达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保有关资金直达市县基层、直接惠企利民,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进一步强化资金监管,夯实处室工作职责,成立自治区财政厅直达资金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郎 福 宽 党组书记、副厅长
副 组 长: 云 丹 党组副书记、厅长
孙 金 玲 党组成员、一级巡视员
曲 扎 一级巡视员
卢 明 秀 党组成员、副厅长
周 锋 党组成员、厅长助理
尹 李 峰 党组成员、政法处处长
盛 日 杰 副厅级纪检监察员
肖 厚 国 二级巡视员
成 员: 袁 尔 新 办公室主任
黄 燕 综合处副处长
王 春 艳 预算处处长
刘 武 算 编审中心主任、信息中心负责人
任 跃 旺 债务管理处处长
多 养 绩效处处长
边巴旺堆 国库处处长
韩 亮 经济建设处处长
齐 华 宁 行政处处长
巴桑翩多 政法处副处长
何 纯 科教和文化处处长
周 训 举 社会保障处处长
周 勇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处处长
尼玛旺久 农业农村处一级调研员
王 光 亮 二级巡视员、金融处处长
王 丽 二级巡视员、监督评价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预算处,由尹李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预算管理(预算处、债务管理处)、资金拨付(国库处)、资金监管(监督评价局)、监控平台建设和技术支持(信息中心)四个专项组,按照工作职责,分别做好牵头负责工作。
二、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研究提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直达资金的政策建议,提出厅内职责分工建议,报领导小组会议或领导小组组长同意后组织实施。
2.完善直达资金分配制度,统筹安排抗疫特别国债、特殊转移支付、均衡性转移支付、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民族地区转移支付、边境地区转移支付和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加大对偏远、高寒、贫困、财力困难地区的支持力度。
3.及时向厅党组和领导小组报告直达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反映直达资金分配监控工作进展情况和问题,反馈有关方面对直达资金分配的意见建议。
4.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专项组主要职责。
1.预算管理组。预算处牵头细化自治区直达资金预算管理要求,做好特殊转移支付、抗疫特别国债、均衡性转移支付、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等转移支付增量资金分解下达工作,提出细化到市县的分配方案报自治区政府审定后报财政部备案,并根据财政部意见调整后将资金直接下达市县基层。债务管理处牵头负责协调发展改革委对已列入专项债券项目库、有收益、符合抗疫特别国债资金用途的项目进行梳理排序,选取符合条件的项目,通过抗疫特别国债安排,既保证项目能够实施且有收益保障,也为今后偿还本金提供支持,同时做好备案工作。社会保障处牵头负责结合自治区已出台的相关政策,对抗疫相关支出提出细化分配方案。
2.资金拨付组。国库处负责监控系统工作的督促协调,牵头建立直达资金台账,细化软件相关业务需求,研究制定预警规则,制定直达资金预算执行配套制度,组织开展直达资金相关培训。
3.资金监管组。监督评价局牵头加强对直达资金分配、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制定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发挥好监控系统的作用,加强直达资金日常监管和重点监控,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问责。
4.监控平台建设和技术支持组。信息中心负责按照财政部确定的监控系统接口技术规范,结合自身实际,对生产系统进行适应性调整改造,实现生产系统与监控系统数据对接。组织做好监控系统的本地运维工作。
(三)其他成员处室职责。
1.办公室。负责做好直达资金相关工作的政策宣传、信息报送等。
2.绩效处。负责按照具体用途和相关资金管理要求,组织做好全过程绩效管理工作,审核项目绩效目标、开展绩效执行监控、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
3.相关业务处。配合做好相关直达资金分配工作,做好对口资金监控工作,负责导入指标、支付、惠企利民补贴补助发放信息等相关信息,核实预警信息,及时发现处理问题,分析利用和对外提供监控系统数据,报告监控情况。
三、工作规程
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全体成员会议,会议由领导小组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主持。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会议纪要由领导小组组长签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沟通工作情况,协调工作进度,研究提出工作举措建议。领导小组成员处室按照职责分工,主动研究直达资金的有关政策和问题,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建议提交领导小组会议审议的事项。加强与厅内处室、区直部门和地市的沟通,协作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资金直达市县,增强基层财政保障能力。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0年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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