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1-0000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政府办公厅 | 发布日期 | 2021-02-09 15:53:13 |
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代拟稿)》公开征求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以下简称《契税法》)即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税法授权和我区实际情况,区财政厅联合区税务局经认真测算和研究论证,代拟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代拟稿)》。
为贯彻落实《契税法》,做到开门立法、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现将《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代拟稿)》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社会公众可以通过登录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国家税务总局西藏自治区税务局门户网站、关注“西藏财政”“西藏税务”微信公众号参与,并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传真、纸质邮件等方式反馈。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9日。
参与方式:
1.电话传真:0891-6284705
2.电子邮箱:xzcztfgc@163.com
3.邮寄地址:西藏自治区财政厅政策法规处(拉萨市北京西路23号),邮编:850000。信封上请注明契税政策征求意见
附件:《西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等有关事项的决定(草案代拟稿)》及起草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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