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4-00041 | 文 号 | 藏财农指〔2024〕27号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4-06-12 14:24:56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
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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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持做好2024年全区农业相关转移支付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5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6号)及《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24〕17号),现将2024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项目代码及名称:54000024T000001607808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支出)、农业产业发展资金(项目代码及名称:54000024T000001607771农业产业发展资金支出)及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项目代码及名称:54000024T000001548710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下达你地市,收入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财农〔2023〕11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3〕109号)
等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限内下达收到的预算资金。同时,抓紧做好资金拨付和项目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及《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要求,现一并下达你地市2024年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区域绩效目标。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地市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自治区做法,将你地市绩效目标及时分解下达,切实做好本地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分配表
2.2024年中央财政农业相关转移支付资金绩效目标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4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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