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索引号 000014349/2024-00021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4-12-13 11:29:13

时间: 2024-12-13 11:29: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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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藏自治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2024年11月27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建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要求,形成了西藏自治区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

一、国有资产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下同)。

截至2023年末,全区国有企业1180户。资产总额4492.88亿元,负债总额2818.11亿元,利润总额25.74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62.72%。

(二)金融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区享有国有权益的金融机构9户。资产总额724.46亿元,负债总额972.61亿元,国有资本应享有权益总额151.24亿元。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4013.80亿元,负债总额253.04亿元,净资产3760.76亿元。其中:行政单位资产2255.66亿元,事业单位资产1758.14亿元。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截至2023年末,全区国有土地面积11926.11万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21.30万公顷,国有耕地4.50万公顷,国有种植园地0.92万公顷,国有林地1772.76万公顷,国有草地7980.72万公顷,国有湿地427.98万公顷。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

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持续巩固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成果,统筹“1+3”改革方案落地见效,统筹优化国有经济布局,深度推动“四个创建”融合,推动企业瘦身健体、提质增效。

(二)金融国有资产。

完善我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顶层设计,国有金融资本管理持续强化。各金融机构聚焦服务实体经济,主动发力,积极拓展业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升。依法依规、稳妥精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牢牢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贯彻落实《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从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监督等环节全面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通过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实现国有资产全流程管理,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逐步提高,资产盘活取得一定成效,有效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

加强自然资源基础工作管理,夯实自然资源安全基础,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强化自然资源绿色集约利用,推进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建设。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化提升国企改革,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

持续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全面推进新一轮自治区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全力推进“三优”企业培育行动,不断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

(二)强化国有金融资本管理,防范化解风险。

优化国有金融资本布局,强化国有金融机构管理,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积极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

(三)规范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提升管理水平。

树牢国有资产是全体人民共同宝贵财富的意识,提高各单位管好用好国有资产的积极性、主动性;建立健全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机制,抓好制度执行,增强制度约束力;推动深化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

(四)强化自然资源保护,提升服务保障和监督能力。

坚持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利用计划配置管理,切实保障有效投资用地需求;有序实施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促进矿产资源高效利用;建立健全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提升服务保障和监督能力,不断提升自然资源执法监督效能。

(五)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报告编报质量。

进一步强化工作力度,确保报告内容“全口径、全覆盖”,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切实提高国有资产报告编报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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