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2026-01206 文      号 藏财农指〔2026〕5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布日期 2026-05-29 10:05:52

时间: 2026-05-29 10:05:5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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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

和水利救灾资金预算(动物防疫补助)的通知

各地(市)、直管县(区、市)财政局:

为支持做好动物防疫相关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6年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预算的通知》(财农〔2026〕27号)要求,经研究,现下达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项目编码及名称:54000024T000001548673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资金规模详见附件1)。收入列2026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52农林水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支出功能科目列“2130108病虫害控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根据《财政部 农业农村部 水利部关于印发〈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农〔2026〕2号)、《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西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西藏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藏财农〔2023〕101号)等要求,及时做好资金拨付,协同行业部门将资金分解到项目并督促做好组织实施等工作。

二、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列入转移支付预算执行常态化监督范围,地(市)、直管县(区、市)财政部门要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及时接收登录预算指标,并保持“追踪”标识不变,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转移支付监控模块,加强日常监管,提高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三、根据《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管理暂行办法》(财预〔2015〕163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藏党发〔2020〕7号)要求,现将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区域绩效目标一并下达(详见附件2)。为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同时,请参照自治区做法,及时分解绩效目标,切实做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1.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分配表

      2.2026年中央财政农业防灾减灾和水利救灾资金(动物防疫补助)区域绩效目标表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2026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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