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26-00017 | 文 号 |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 | 发布日期 | 2026-10-12 18:31:30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26年9月22日在西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上
自治区财政厅党组书记、副厅长 嘎松美郎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请审议。
一、预算执行基本情况
今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各级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指示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按照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历次全会部署,落实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预算的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四件大事”聚力“四个创建”,认真落实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强化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扎实推进。预算执行和财政运行总体平稳。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1.3亿元,增长32.7%,增速居全国第一,充分表明我区资源和政策优势不断加速转化为经济发展、财政增收优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019.3亿元,增长4.2%,增速居全国第二,充分表明我区继续保持必要的支出强度,财政支出进度进一步提升。
从财政收入看,得益于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加快实施,清洁能源、绿色矿业等高原特色优势产业加速发展,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实现快速增长。从收入级次看,自治区本级收入50.2亿元,增长49.3%;地(市)收入221.1亿元,增长29.4%,拉萨市、山南市、昌都市、林芝市、阿里地区5个地(市)实现正增长。从收入结构看,全区税收收入174.1亿元,增长28.6%,增速居全国第一。其中,国内增值税81.8亿元,增长23.9%;企业所得税25.5亿元,增长36.5%;个人所得税16.7亿元,增长57.6%;资源税13.3亿元,增长14.5%。全区非税收入97.2亿元,增长40.7%。其中,教育费附加等专项收入20.8亿元,增长27%;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20.8亿元,增长78.2%;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23.1亿元,增长29.4%。
从财政支出看,各级财政部门落实党政机关过紧日子要求,及时批复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监督,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从支出级次看,自治区本级支出514亿元,增长15.5%,地(市)支出1505.3亿元,增长0.8%。从主要支出领域看,教育支出279.1亿元,增长18.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6.5亿元,增长8.7%;农林水支出232.4亿元,下降11.7%;交通运输支出172.6亿元,下降19%;卫生健康支出151.3亿元,增长21.5%;住房保障支出53.5亿元,下降14.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44.9亿元,增长16.7%;节能环保支出44.6亿元,下降10.5%;科学技术支出12亿元,增长41.7%。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0.3亿元,增长100.3%。其中,自治区本级收入4.2亿元,增长33.8%;地(市)收入46.1亿元,增长109.7%,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40.7亿元,增长101%。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02.2亿元,下降2.5%,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103.6亿元,下降32.6%;地(市)支出98.6亿元,增长83.5%。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地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4亿元,增长107.5%,主要是地(市)国有资本经营收益上半年上缴增加,自治区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将于10月底前完成上缴。全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3.4亿元,下降7.2%。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2.9亿元,增长36.1%;地(市)支出0.5亿元,下降66.8%。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1—8月,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283.3亿元,增长8.9%。其中,缴费收入224.5亿元,增长9.6%。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81亿元,增长1%。其中,社会保险支出161.2亿元,增长1.1%。
二、落实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预算决议情况
自治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认真贯彻预算法和人大预算审查监督有关要求,紧盯全年发展目标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切实加强政策落实、强化资金管理、防范运行风险,推动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
(一)建设更高水平平安西藏。坚决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日喀则市吉隆县遭受泥石流灾害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题部署,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预拨资金1.4亿元,做好应急抢险救援、群众救助等经费保障。下达资金6.6亿元,支持做好自然灾害监测预警、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工作。巩固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下达资金4.8亿元,支持深入推进“四项工程”“六项行动”,大力实施民族团结“三项计划”,深耕“高原红石榴”品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下达资金3亿元,加强城乡社区治理和建设,加快构建互嵌式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
(二)全力推动经济发展提质增效。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发行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08.3亿元,重点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定日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配套基础设施、农村公路、高海拔供暖、垃圾污水处理等309个项目建设。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193.3亿元、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和专项资金202亿元,支持易地安置点建设、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城市更新、生态保护修复、水利设施建设等685个项目建设。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28.9亿元,支持水利工程、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新设县市乡镇市政基础设施等33个“两重”项目建设。持续激发消费潜力。深入实施提振消费专项行动,下达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6.5亿元、自治区级促消费资金2.3亿元,优化补贴标准和实施机制,支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促进家电、汽车、住房等大宗消费,创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下达资金0.5亿元,支持拉萨市开展有奖发票试点工作。不断优化发展环境。对《西藏自治区企业所得税政策实施办法(暂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印发相关配套制度文件,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市场主体预期。落实中央赋予西藏的特殊财政金融协同政策,下达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奖补资金0.6亿元、保险优惠费率补贴资金1.5亿元,引导金融资源、社会资本投向扩内需重点领域,降低市场主体投保成本。
(三)因地制宜发展高原特色优势产业。下达资金13.6亿元,开展粮食产能提升行动,新建和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20万亩,保障粮食供给安全。下达资金2.2亿元,支持新建1个现代农业产业园、1个优势特色产业集群、5个农业产业强镇。下达资金9.4亿元,推动农业保险提质增效。下达资金0.95亿元,支持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下达资金5.1亿元,支持做好农电直管、重点区域充换电设施建设等工作。下达资金0.9亿元,支持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36个矿产资源勘查项目。落实财政支持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十二条措施,制定实施细则19项,下达资金6.55亿元,推动文旅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打造旅游名县、旅游强村。下达资金15亿元,支持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强化文旅宣传推介、办好第十四届全区运动会暨第六届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等体育赛事活动。下达资金7.5亿元,支持电信普遍服务、现代物流等服务业发展。下达资金0.8亿元,升级改造县级寄递物流中心74个、村级服务站5789个,扩大“包邮西藏”覆盖面。下达资金0.2亿元,支持35个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四)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持续推进新型城镇化。下达资金15亿元,支持高质量推进城市更新行动,提升城镇污水垃圾处理水平,有序推进城镇供暖供氧、地下管网等建设。提前下达资金1.05亿元,支持实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下达资金3亿元,支持拉萨市建设海绵示范城市。下达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2.2亿元,引导常住地政府提高外来人口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下达中央和自治区常态化帮扶资金124.6亿元,资金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县级,重点用于支持帮扶产业发展,提升产业质效。落实农牧业良种补贴、粮食单产提升奖补等强农惠农政策,下达资金50.5亿元,助力农牧民稳定增收,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致贫底线。下达水利发展资金11.7亿元,支持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集约节约和保护修复治理等。下达资金2.3亿元,支持农村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群体13587户危房改造和7级以上抗震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下达地方预算内资金1亿元,用于国道沿线公共卫生间、旅游厕所、便民公厕等57个项目。
(五)深入落实创新驱动战略。建立多元化科技经费投入机制,已下达科技发展专项资金12亿元,同比增长7%,支持实施农牧业科技创新工程、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防灾减灾等领域基础研究及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研究的科技计划项目339个,同时,保障实施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及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项目,为西藏科技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资金保障。在藏布局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园区)达22家,自治区级科技创新平台达103家,企业创新主体规模持续壮大,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达212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达1021家,技术市场交易活跃度持续升高。
(六)切实增进各族群众福祉。截至8月底,全区用于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等民生领域的支出1541.8亿元,其中已累计下达34项民生实事资金130亿元,支出72亿元。着力促进就业增收。下达就业补助资金38.2亿元,落实重点群体就业支持政策,加大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重点群体就业帮扶力度。实施社会保险补贴、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政策,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农牧民工创业一次性补贴由2000元提高到5000元。优化农牧民跨区域路费补贴兑现流程,实现“免申即享”。提升教育公共服务质量。下达教育相关资金402.3亿元,推动教育资源扩优提质。教育“三包”经费标准提高到年生均5940元,农牧区免费学前教育年生均标准提高到1000元。扩大学位供给,补充基础教育学位约3.2万个。支持西藏完全中学(四川天府)开办招生。加强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提高到125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助标准提高到765元。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卫生健康“促改革、建高地、强基层、惠民生”提质增效行动,下达资金5.4亿元,实施提升救急转运和救治应急能力等首批项目21个,其中为71家医院175辆救护车辆安装可视系统,为6个县人民医院配备“创二甲”急需医疗设备,为区市县三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背囊化应急处置设备,为3770个村(居)卫生室配备巡诊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每人每月达305元。下达资金9.8亿元,做好低保、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工作,向低收入困难家庭发放1800元取暖补助,向困难群众发放1000元一次性生活补助。“双集中”机构运行经费保障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600元。实施240户困难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全面落实育儿补贴制度,下达资金7.2亿元,按每孩每年3600元标准发放育儿补贴,惠及23.4万人。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巨灾保险机制。下达资金0.3亿元,支持建设150个工会驿站、37个“司机之家”、228个新就业形态公益服务驿站。下达资金1.3亿元,支持新建农村幸福院30个。
(七)奋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下达资金1.8亿元,持续实施空气质量保持良好行动,强化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全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9.8%,入河水质达标率100%,全区城市、县城以上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7.8%、95.2%,城市水体保持“零黑臭”。下达资金0.7亿元,支持提升环境监测能力。全面加强生态修复治理。下达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47.2亿元,增强重点生态地区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下达资金5亿元,统筹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推动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治理力度。下达资金31亿元,支持南北山绿化工程,已累计完成营造林150.02万亩,栽植苗木1.5亿余株,总体成活率85%以上;累计吸纳农牧民就业1090余万人次,带动群众增收35亿余元。下达资金36亿元,落实林业草原发展和生态保护政策,用于国土绿化、巩固退耕还林成果、林业草原支撑保障体系等,国家公园、其他自然保护地和野生动植物保护、森林生态保护修复补偿、生态护林员等。下达资金39.2亿元,较上年增加5亿元,将禁牧补助标准由7.5元/亩提高至8.25元/亩,将草畜平衡奖励由2.5元/亩提高至2.75元/亩。下达资金16.7亿元,支持提供生态岗位41.8万个,生态岗位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4000元。
(八)扎实推进固边兴边富民行动。下达边境地区转移支付40.7亿元,支持重点边境城镇建设,增强边境地区改善民生、发展产业等财力保障。下达资金4.7亿元,推进智慧边防建设。落实边民、护边员等补助政策,支持开展职业边民试点。下达资金1.5亿元,落实边境“安居特惠”用电补贴政策。
(九)切实防范财政运行风险。兜牢兜实基层“三保”底线。截至8月底,下达对地(市)转移支付2158.3亿元,同比增长5.9%。加强“三保”预警监测,优化库款管理措施,实施“三保”清单化管理,全覆盖开展县级“三保”预算编制审查,督促市县足额保障、强化执行、加强监测。制定专项债券项目“条块结合”工作机制、专项债券申报使用财政激励机制,压实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责任,充分调动市县、部门申报使用专项债券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做好债券项目运营、资产管理、还本付息资金归集等。坚决遏制新增隐性债务,对违法违规举债融资和虚假化解隐性债务等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依法依规做好新发现隐性债务处置。
(十)扎实推进财政科学管理。坚持过紧日子不动摇。将过紧日子要求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严格对照中央文件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除按标准安排的公用经费外,2026年区本级15个方面的预算数比上年下降33%。1—8月,全区“三公”经费支出5.1亿元,同比下降2.6%;会议培训费3.7亿元,同比下降14%。深化零基预算改革。今年编制2027年预算时实现自治区本级预算单位全覆盖,地(市)和区直管县选择部分单位开展试点。扎实编制重点事项保障清单,构建“全区统一、分类规范、权责清晰、动态调整”的预算项目清单体系,切实打破支出固化格局,优化财政资源配置。累计出台支出标准125项,推动同类事项预算安排“一碗水”端平。强化预算绩效管理。制定30个通用项目绩效目标标准化模板,实现所有通用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开展绩效自评和绩效运行监控。对20个项目开展重点绩效评价,较上年增加5个,资金规模增长33.8%。扎实开展其他领域改革。组织开展自治区直管县财政改革试点成效评估。制定西藏自治区预算调剂管理暂行办法,加大沉淀闲置资金盘活力度,截至8月底,盘活存量资金13.8亿元,统筹用于发展所需。开展公路、医疗、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专项清查,加快摸清国有资产家底,稳步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加快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印发全流程负面清单,明确214个风险点,政府采购意向实现公开标准化、时间大幅提前。印发深化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实施意见,初步构建“1+5”财政投资评审改革制度体系。持续推进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统一会计核算改革试点。加大财会监督力度。启动实施财会监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开展财经纪律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纪行为,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强化政府采购领域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通报,重点曝光围标串标、违规采购等典型问题。
总体来看,今年以来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为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财政运行和预算执行中仍存在零基预算理念有待深入、部分项目预算执行进度缓慢等困难和问题。我们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将积极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下一步财政重点工作安排
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决策部署,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各项任务,严格执行自治区人大批准的预算,加强财政对扩内需、优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支持,奋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精准有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做好预算资金下达拨付,压实地方和部门预算执行主体责任,提高政策实施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督促已发行的政府债券加快使用,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抓好“两重”、“两新”等政策和项目落实,更好促进居民消费、增加有效投资、提升实际效果。二是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供给。落实好零基预算改革各项举措,坚持有保有压、重点突出,以更严标准、更实举措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将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落实到位,腾出更多有效财力,聚焦补短板、利长远,更大力度支持民生改善、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增收可持续的良性循环。三是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稳就业促增收,强化重点人群、困难群体就业帮扶。适应人口结构变化和流动趋势,优化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布局。做好“8·26”吉隆口岸泥石流灾害应急救灾、抢险救援、生活救助等各项财政保障。四是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化解。支持基层财政平稳运行,切实兜牢基层“三保”底线。压实地方化债主责,严防虚假化债、新增隐债,推进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和改革转型。统筹用好现有政策,协助做好清理拖欠企业账款等工作。五是强化财政监管。持续深入开展财会监督质效提升三年行动。严肃查处违反财经纪律行为,加大对财务舞弊、会计造假的打击力度。举一反三做好审计发现问题整改。
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接受自治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指导,高质量推进财政改革发展各项工作,为建设团结富裕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西藏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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