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 题 | 关于西藏自治区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 ||
| 索引号 | K3984687-7/2015-00290 | 文 号 | 无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 | 2015-11-06 17:14:59 |
关于西藏自治区2014年财政决算和
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2015年在西藏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上
西藏自治区财政厅厅长 郎福宽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批准了《西藏自治区2014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我区2014年财政总决算已经财政部审核批复,并经同级审计部门审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自治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报告2014年财政决算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请予以审查。
2014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改革部署的第一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指导下,面对经济发展新常态,在刚性支出激增、调控余地趋紧的情况下,始终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三个确保”、“六对抓手”、“六动措施”、“三条底线”的工作要求和思路,审时度势,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全面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保稳定、防风险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力推进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为顺利完成全年目标奠定了坚实基础,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
一、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公共财政总决算情况
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总财力为13,160,491万元,其中: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1,242,708万元,为预算的168.65%,增长30.78%(比2013年,下同)。当年中央补助收入10,348,682万元,增长14.67%,地方政府债券收入130,000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439,101万元。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855,107万元,为年度变更预算的131.99%,增长16.88%。上解中央支出3210万元。收支相抵,扣除结转下年继续使用的专款1,250,702万元,净结余51,472万元,其中:自治区本级净结余38,824万元,地县净结余12,648万元,实现了收支平衡,略有结余。
上述公共财政决算数据与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的2014年预算执行情况比较,全区公共财政结转财力较审查通过数减少122,781万元,其主要原因有两个方面,一是年底所得税我区按全额453,382万元列入本级财力,财政部批复时仅返还249,295万元,剩余部分待中央对我区所得税专项检查结束后再行核批;二是中央财政在决算批复时,增加了对我区财力补助81,306万元,主要包括地方广播电视发展、西藏银行利差补贴及特殊费用补贴、自然灾害生活补助、特大地质灾害防治等专项补助。
1.公共财政收入决算情况
2014年,我区公共财政收入124亿元。从收入结构看,税收收入保持增长,尤其是增值税增幅显著,表明我区销售企业、加工企业发展较快。主要收入项目如下:
(1)增值税159,054万元,比上年增加51,386万元,增长47.73%;
(2)营业税319,832万元,比上年增加38,640万元,增长13.74%;
(3)企业所得税181,387万元,比上年增加56,328万元,增长45.04%;
(4)个人所得税94,365万元,比上年减少20,469万元,下降17.82%。主要是各级政府继续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纠正违反招商引资有关财税政策的通知》(藏政发〔2013〕11号)要求,全面清理规范财税优惠政策,规范了全区税收秩序,夯实了地方收入;
(5)城市维护建设税57,256万元,比上年增加10,017万元,增长21.2%;
(6)非税收入384,092万元,比上年增加149,221万元,增长63.53%。主要是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实现较大幅度增长。
2.公共财政支出决算情况
2014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1,855,107万元,分预算级次看,自治区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5,463,663万元,比上年增加515,650万元,增长10.42%;地(市)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2,364,216万元,比上年增加333,896万元,增长16.45%;县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027,228万元,比上年增加862,433万元,增长27.25%。
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40,899万元,减少9%;
(2)教育支出1,420,833万元,增长33%;
(3)文化体育支出341,021万元,增长5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59,790万元,增长18%;
(5)医疗卫生支出488,634万元,增长21%;
(6)节能环保支出292,349万元,增长70%;
(7)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71,218万元,增长19%;
(8)农林水事务支出1,692,421万元,增长14%;
(9)交通运输支出1,731,733万元,增长86%;
(10)商业服务支出104,535万元,增长26%;
(11)住房保障支出704,912万元,增长36%。
(二)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情况
2014年,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总财力为680,664万元。其中: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404,828万元,中央财政补助收入155,453万元,上年基金结余收入120,383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547,604万元,为年度变更预算的177%,上解中央支出700万元。收支相抵,基金预算结余132,360万元。
政府性基金收支决算数与向自治区第十届人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的预算执行数比较,收入增加2,734万元、支出增加23,064万元,结余减少20,330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们坚持“两条腿”走路,依靠内力、借助外力、凝成合力,进一步做大做强财政实力。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整合财力资源,完善各项政策,优化支出结构,强化收支管理,深化财政改革,财政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着力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全面落实中央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方案要求,着力构建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切实细化预算编制,不断强化预算执行管理,全面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强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之间的统筹,加强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初步建立了定位清晰、分工明确的政府预算体系。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监督和审核,有序推进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工作,清理收回区直预算单位应缴未缴收入和超过2年未实施项目资金及结余资金6.12亿元。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范围扩大至110家预算单位,预决算信息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放在突出位置,以民生“十件实事”为抓手,围绕提标扩面,投入71亿元,全面落实18项民生政策,新增11项惠民举措,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边疆民族地区民生工作的时代内涵。突出教育事业优先发展。全面落实15年免费教育政策,年生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900元。加快实施农牧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高寒地区中小学“四有”工程;实施“国培计划”和“特岗计划”,提升教师队伍素质;支持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促进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城乡居民基本养老制度合并实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待遇月人均分别达到3,320元和120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月人均540元和年人均2,150元;“双集中”爱心工程顺利推进,落实资金9.35亿元;新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7.2万套,9.47万人住房条件得到改善。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积极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标准年人均提高至45元;农牧区医疗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分别达到年人均380元和340元;出生缺陷一级干预试点县扩大到24个,藏医药发展大会的成功召开有力推动了藏医药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全民免费健康体检和城乡医疗救助政策,免费救治先心病儿童415人;支持重点专科建设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村医待遇提高至600元/月。促进科技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支持首届藏博会、第十一届全区运动会成功举办;大力实施文化馆站、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等文化惠民工程,扎实推进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工作、文物和遗产保护工程以及科技富民强县活动;支持实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和遗产保护工程。大力推动就业工作。全年新增就业4.3万人,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总量累计达到2.7万个,动态消除城镇零就业家庭;认真落实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奖补政策,支持实施就业援藏项目,西藏籍应届高校毕业生实现全就业。认真做好减灾救灾工作。支持做好昌都“8·12”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和那曲嘉黎等地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帮助8401户受灾农牧民重建住房;妥善处理“8·09”、“8·18”重特大交通事故,深入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力,安全生产秩序得到有效整治。着力推动社会长治久安。完善落实政法系统经费保障制度,支持公安、安全机关信息系统建设,积极化解政法机关基础设施建设债务,全力保障公安检查站、基层安全机关建设经费,持续改善维稳机关办案装备条件。全力支持城镇网格化管理与加强创新寺庙管理工作。落实资金18亿元,强力保障强基惠民活动深入开展,夯实城乡稳定社会根基。村(居)党支部第一书记、民族团结创建活动、爱国守法先进僧尼创建评选活动、先进“双联户”创建活动等经费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认真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始终将“三农”工作牢牢抓住、紧紧抓好,通过完善政策体系,形成政策合力,有力推动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全年财政支农支出达到1,692,421万元,比上年增加204,502万元,同比增长13.74%。落实农业综合开发资金64,991万元,实施93个土地治理和产业化经营项目,土地开发及治理面积52.35万亩,年增粮食生产能力1.8万吨。落实资金17,319万元,实施8.13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农作物和牲畜良种、农机具购置、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等生产补贴资金73,185万元,全区农作物繁育及推广面积达194万亩,牲畜良种推广12.2万头(只),农机具购置补贴覆盖11大类26小类60个品目,配方施肥面积达60万亩。改造农村危房6.3万户,推进385个边境地区村组活动场所建设;开展30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试点工作;完成1000个行政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在全区96个村开展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和“美丽乡村”项目建设。大力实施脱贫攻坚,落实财政扶贫专项资金206,777万元,在189个乡镇实施整乡推进、产业扶贫、面上扶贫、兴边富民及以工代赈项目2763个,减少贫困人口13万。推广“藏青等新品种56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8.7万亩,新增改良黄牛16.5万头。财政直接、间接补助达到年人均3,629元,全区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到7471元。
四是推动发展实现新跨越。充分发挥投资拉动作用,全区基建投资到位360亿元,交通、水利、电力、城市供暖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展顺利。安排资金1亿元,重启家电家具下乡补贴政策;大力推进旅游文化、农牧业、矿产资源、天然饮用水开发等特色优势产业加快发展。安排旅游产业发展资金1.2亿元、产业与企业改革发展专项资金1.1亿元,新设1.5亿元天然饮用水发展投资基金,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向藏青工业园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注资4亿元,促进园区经济加速发展;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减免政策全面落实;着力发挥金融撬动作用,确保中央对我区银行业的利差补贴和特殊费用补贴政策落实;支持组建西藏地方法人财产保险公司、西藏金融租赁公司,支持西藏财信担保公司发展壮大,进一步完善金融体系。
五是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落实环境保护与财政转移支付挂钩的奖惩机制。编制完成“两江四河”流域造林绿化工程规划,植树造林124万亩。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增至18个县。启动雅鲁藏布江、拉萨河源头国家重要生态功能保护区项目。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28.8亿元。新建城镇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医废集中处置中心等项目。淘汰黄标车、老旧车3824辆,圆满完成国家下达任务。
六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约法十章”和“九项要求”,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控“三公”经费支出,2014年,全区“三公”经费支出108,949万元,较上年下降21%;出台差旅、会议、培训、出国培训、因公出国、外宾接待6项公务支出制度,规范公务支出管理;完善财政监管与内控机制,完成文物维修、水利建设、小金库专项治理等33项监督检查任务,查出违规违纪资金4.36亿元,追缴资金6,044万元。完成18家驻藏中央预算单位544个账户的年检工作;对西藏电信、西藏移动等驻藏中央企业进行会计监督检查,查出各类违规资金6.31亿元,补缴税金及罚款3,187万元。
总体看,2014年各项财政工作取得了新进展,但与全区各族人民的期盼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财政工作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受中央财力趋紧、规范“收入全留”政策、重点支出需求刚性增长等影响,财政收支矛盾依然十分突出,财政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资金使用效益需要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困难和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2015年上半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5年是自治区成立50周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藏的开局之年。做好今年工作,确保“十二五”圆满收官,为“十三五”开局奠定良好基础,上半年,我们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出台的有关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政策措施,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不断夯实财源基础,继续优化支出结构,稳步推进财政改革,切实加强财政管理,全区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良好,收支执行基本上完成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的目标。
(一)财政收入执行情况
上半年,在各级财税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全区财政收入继续保持了较快增长的态势。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完成588,093万元,为预算的61.06%,比上年同期增加141,604万元,增长31.71%。从分级情况看,自治区本级完成60,596万元,为预算的58.01%,比去年同期增加12,482万元,增长25.94%;地(市)、县完成527,497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129,122万元,增长32.41%。受益于重点建设项目加快实施以及营业税改增值税改革的深入,增值税、营业税、所得税等主体税种继续保持了强势增长,其中增值税完成73,648万元,增长13.14%;营业税完成191,779万元,增长43.17%;企业所得税完成91,604万元,增长16.36%;个人所得税完成50,885万元,增长1.17%。从收入完成进度看,受自然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影响,地(市)间收入执行不均衡,阿里同比增幅达58.57%,那曲地区同比增幅达76.64%,而昌都市和林芝市虽同比增幅分别达到34.43%和33.88%,但比序时进度分别慢了15.57个百分点和16.12个百分点。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3,83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22.35%,比上年同期减少19,534万元,减少23.4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大幅度减少。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249,921.31万元,为预算的40.50%,比上年同期增加15,429.56万元,增长6.58%。
(二)财政支出执行情况
上半年,全区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651,471万元,为预算的44.17%,比上年同期减少280,221万元,减少5.68%。其中:自治区本级支出1,416,271万元,为预算的29.42%,比上年同期减少1,181,577万元,减少45.48%;地(市)、县支出3,235,200万元,为预算的56.58%,比上年同期增加901,357万元,增长38.62%。
主要支出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1,732.76万元,为预算的75.41%,比上年同期减少179,528万元,减少16.3%;
(2)教育支出559,007.56万元,为预算的48.76%,比上年同期增加128,400万元,增长29.82%;
(3)文化体育支出82,046.5万元,为预算的43.41%,比上年同期增加22,254万元,增长37.22%;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6,375.35万元,为预算的48.84%,比上年同期减少7,653万元,减少2.1%;
(5)医疗卫生支出241,226.33万元,为预算的48.22%,比上年同期增加24,450万元,增长11.28%;
(6)城乡社区事务支出188,846.87万元,为预算的59.95%,比上年同期增加91,389万元,增长93.77%;
(7)农林水事务支出593,180.08万元,为预算的46.59%,比上年同期减少211,425万元,减少26.28%;
(8)交通运输支出938,997.17万元,为预算的69.33%,比上年同期增加185,351万元,增长24.59%;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69,778万元,为预算的39.22%,比上年同期增加143,749万元,增长5.5倍。
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44,243.20万元,为预算的50.83%,比上年同期增加29,523.9万元,增长13.75%。
上半年,各级财政部门审时度势,主动作为,牢牢把握主题主线,致力于保障重点支出和推动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不断加快公共财政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在积极财政政策以及加大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的拉动下,按照“均衡基本、强化重点”的原则,建立了“三农”、教育、社保等重大民生项目支出审批拨付的绿色通道,确保了各项重点支出需要和使用时效,民生重点支出共计3,453,689.74万元,重点支出占整个公共财政预算支出的比重为74.25%。支出结构进一步得到优化。进一步加大财力向基层倾斜的力度。基层财力规模不断壮大,调控余地逐年增加,基本公共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提高。上半年,地(市)级完成支出3,235,200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901,357万元,增长38.62%,占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
三、多措并举,确保2015年财政收支任务圆满完成
面对当前复杂的经济形势、严峻的财政收支压力以及预算执行存在的问题,下半年,我们将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处理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关系,扎实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和监督,严肃财经纪律,确保圆满完成2015年的财政收支任务。
一是着力强化预算执行。调整支出结构,重点支持“三农”、教育、科技、重点项目和社会保障等事业发展,确保社会局势稳定资金需要。完善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相结合的机制,将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进度挂钩,加强预算执行分析,动态关注中央政策对地方财政运行的重大影响,按月通报预算执行进度,加快预算执行。促进预算编制与预算执行、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的有机结合,统筹优化年度间项目支出预算安排。实时关注并定期组织清理部门结余结转资金,建立结余结转资金统筹使用机制。
二是配合做好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筹备工作。中央第六次西藏工作座谈会将会确定今后一个时期中央对西藏的治藏方略、优惠政策。全面梳理中央第五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确定的财税优惠政策贯彻落实情况,深入分析政策执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做好政策需求研究和财力需求测算,从延续、完善、新增三个层面,积极向中央申请一揽子财税优惠政策和资金补助。
三是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投入。面对经济下行压力,争取国家投资不放松,激活民间投资不松劲,更好发挥金融杠杆作用,全力实施重点工程和民生项目建设,积极推动城镇化进程,基本完成“十二五”规划项目建设任务。夯实经济发展基础、稳定投资拉动作用,促进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
四是保障民生改善等重点支出。始终秉承爱民、利民、惠民理念,把70%以上的财力投向民生,重点向农牧民、向基层、向弱势群体倾斜,加大对农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构建多层次的涉农保险体系;完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政策,安排898个村(居)委会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启动农村集体太阳能澡堂建设;提高乡镇教师生活补助标准,足额落实教育“三包”政策资金,大力实施农牧区义务教育学校“四有工程”,改善基层学校师生基本生活条件,实施营养改善计划,支持现代职业教育;继续支持城乡居民免费健康体检工作,继续为全区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投保大额医疗费补充商业保险。落实城乡居民及在编僧尼财政补助体检经费,推动完善三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继续支持“两江四河”造林绿化工程,启动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促进非公益林非自治区级以上自然保护区建立专业化管护队伍建设;继续办好民生“十件实事”,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央对西藏“六个重要”的战略定位和主体功能区划,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财政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支持生态保护建设,全力支持基础设施和产业布局提升优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继续保障各项维稳支出,确保西藏社会稳定。
五是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改革。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现政府预算公开,增加对高寒地区、偏远地区、边境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强化金融服务支撑,继续落实扶贫贴息贷款政策。研究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限额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逐步完善我区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规范购买服务资金使用行为,拓宽资源汲取渠道,积极试点,大胆探索民生领域项目开展。系统总结“十二五”财政发展规划执行情况,切实做好与自治区、财政部“十三五”规划的有机统一和有效衔接,建立中期财政规划(2016-2018)。
六是大力整饬财经秩序。严格财政收入征收管理,防止虚增财政收入,切实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加大资金分配环节审核力度,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严格执行财税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公平竞争环境。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精打细算、精益求精,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推进整顿财经秩序、严肃财经纪律工作,积极开展所得税收入及有关金融补贴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和涉农资金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内部控制规范。深入推进政府和部门预决算公开,加大“三公”经费公开力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对于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我们将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级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坚定信心、迎难而上、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促进2015年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预期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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