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K3984687-7/2016-00185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 发布日期 2016-03-18 17:02:00

时间: 2016-03-18 17:02: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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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 2016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2016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

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5号),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组织部与西藏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合署办公。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是自治区党委主管全区组织工作和干部工作的职能部门;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自治区党委工作部门,也是自治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列党委工作部门序列,负责全区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一)研究和指导党组织特别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探索和创新基层党组织设置、活动方式,研究和指导全区党组织制度建设、组织工作的政策法规建设,负责党建理论研究工作。

(二)承担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组织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指导党组织换届选举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党代表联络、服务等工作;负责指导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研究和指导全区党内民主建设;负责有关党组织设置事宜。

(三)主管党员的管理和发展工作。研究和提出全区党员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负责全区党员教育管理,研究和指导全区党员发展工作,负责全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和党员电化教育工作。

(四)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和综合协调工作;研究和指导领导班子及成员组织、思想、作风建设;拟定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规定,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五)负责考察地(厅)级和部分县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提出调整、配备的意见和建议,办理自治区管理干部的任免、交流、待遇及退(离)休审批等事项;协助管理驻藏中直单位地(厅)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负责军队计划分配团职以上转业干部安置工作;负责自治区管理干部因公和党员因私出国(境)政审工作。

(六)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中青年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协调做好地(厅)、县(处)级干部的培训和挂职锻炼等工作。

(七)承担地(厅)级干部工资审批和中管干部工资审核上报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完善公务员制度,研究拟订公务员管理事物有关政策规定;负责党委、人大、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工商联和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公务员及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录用工作。

(九)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全区人才工作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工作;拟订并协调落实人才队伍建设规划,提出加强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十)贯彻党和国家的知识分子政策,负责拟订知识分子工作的有关政策规定,指导全区知识分子工作。

(十一)负责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贯彻落实干部教育培训有关政策规定,拟订并落实干部教育培训规划;负责中央党校、自治区党校、行政学院等有关培训机构举办的相关班次的学员调训;负责对全区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检查,指导、协调国有企业一定层次经营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干部培训基地、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干部教育培训制度。

(十二)拟订全区干部监督、审查的有关规定,负责自治区管理干部的监督、审查工作;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情况,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十三)负责制定举报受理、核查工作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受理核查群众来信来访和“12380”电化、网站举报信息,重点受理核查反映我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违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有关法规的举报;受理核查对各级拟提任的干部人选有关反映的举报;受理核查对领导干部思想政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问题的举报;对收到群众信访举报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直接查办或转办、监督;负责对全区各级组织人事部门举报受理核查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

(十四)负责对口支援干部管理工作;拟定对口支援干部需求计划,并协调落实;会同派出单位做好对口支援干部的考察、考核工作,并提出使用建议;拟订完善对口支援干部管理的制度和办法,并指导和组织实施。

(十五)贯彻执行中央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拟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和机构编制管理办法,指导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十六)统一管理全区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的机构编制工作。

(十七)审核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协调自治区党委、政府各部门之间以及各部门与地市职责分工。

(十八)审核自治区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机关,各人民团体、群众团体和驻内地办事机构的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审核地市党政机关及副处级以上行政机构设置和全区区、县、乡人员编制总额。

(十九)负责拟订全区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总体方案并指导实施;审核自治区直属事业单位和自治区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地市副县级以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全区各级事业编制总量;负责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十)监督检查全区各级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全区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总量控制和自治区本级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负责全区机构编制系统“12310”专网举报电话的受理和督办工作。

(二十一)负责拟定全区组织编制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组织编制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应用支撑平台的建设、运行和维护;承担部(办)机关官方网站建设、管理和安全维护;承担机构编制实名制系统管理和维护工作;督查指导部(办)机关计算机保密工作;指导、规范全区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网上名称工作;指导、协调地(市)、县(区)信息化与电子政务建设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管理有关干部的档案。 

(二十二)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管理体制的意见、建议,拟订干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中央和自治区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的综合、呈报和备案等工作;负责省级干部到区外休假、疗养的协调工作;会同或参与有关部门做好我区出席全国党代会代表、全国人代会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及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厅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计划内军队团职以上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县处级以上干部调配和挂职锻炼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培养选拔优秀年经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二十三)负责拟订全区组织编制对外新闻宣传工作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外宣传报道内容审查把关;负责全区组织编制工作网络宣传和涉组涉干涉建构编制舆情监测、引导及重大舆情应对;协助有关处室承担新闻网站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新闻和网络宣传工作理论研究、业务培训等工作;承担部(办)有关信息工作,编辑《西藏组工通讯》;指导全区组织编制新闻和网络宣传工作。

(二十四)负责全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宏观管理,研究提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和管理体制的意见、建议,拟订干部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承办中央和自治区管理干部的职务任免的综合、呈报和备案等工作;负责省级干部到区外休假、疗养的协调工作;会同或参与有关部门做好我区出席全国党代会代表、全国人代会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的推选工作及省级领导班子换届选举的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厅级后备干部,提出培养使用意见;负责计划内军队团职以上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负责县处级以上干部调配和挂职锻炼有关工作;综合管理培养选拨优秀年轻干部、后备干部、少数民族干部、妇女干部和党外干部工作。

(二十五)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自治区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预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2016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区党委组织部(编办)部门预算管理级次为省级,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无下级预算机构,此次预算公开范围为区党委组织部(编办)机关。部门总编制231名,其中行政编制158名,事业编制73名。设22个内设机构(正处级):办公室(机关党委、人事处)、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组织一处、组织二处、党员管理处、干部一处、干部二处、干部三处、干部四处、公务员处(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人才工作处(自治区知识分子工作办公室)、干部教育处、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对口支援干部处、机构编制综合处、体制改革处、党群机构编制处(政法机构编制处)、政府机构编制处、事业机构编制处、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处、新闻和网络宣传处。所属4个事业机构: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副县级)、组织编制信息管理中心(区编办电子政务中心)(正县级)、自治区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中心(自治区党员电化教育中心)(副县级)、刊物编辑部(正科级)。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

2016年度预算明细表

(见附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编办)

2016年度预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6年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预算收入649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4万元,项目支出3071.51万元),与2015年的4344.83万元相比,增加2147.08万元,增长49.42%。增加原因:

1.基本支出:2016年因工作需要我部新调入24名干部职工,所以2016年基本工资、西藏特殊津贴基本支出预算数较2015年基本支出预算数增长幅度较大。

2.项目支出:组织二处2016年和2017年全区“万名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 培训费、2016年全区万名村(居)干部素质提升教材光盘制作费、组织一处全区村组织负责人培训费、机关党建工作经费、中区直单位企业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1199.9万元纳入2016年预算,因此项目支出数较2015年有所增长。

二、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6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经费6491.91万元,比2015年增加2147.08万元,增长49.4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6年财政安排本级部门预算经费649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4万元,占总预算52.69%;项目支出3071.51万元,占总预算47.31%。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全年预算收入6491.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20.4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项目支出3071.51万元,主要用于12380专网、区(中)直企业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对口援藏干部管理、干教处业务经费、公务接待、机关党建工作、全区“万民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教材光盘课件制作、信息中心大组工网租线费、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组工稿费和组工通讯印刷费、远程办线路租赁、设备托管、平台系统维护服务、组织二处2016和2017全区“万民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培训、组织一处全区乡(村)组织负责人培训等专项业务支出。

三、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6年基本支出预算342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6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3万元。

四、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收入267.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6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35.14万元,与上年持平。

五、2016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6491.91万元,上年结转4425.46万元,收入总计10917.37万元,预计支出数10917.37万元。

六、2016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6年部门预算收入6491.91万元,上年结转4425.46万元,收入总计10917.37万元。

七、2016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党委组织部2016年预计支出10917.37万元,其中:本年预算基本支出3420.4万元;项目支出3071.51万元;上年项目结转支出4425.46万元。

1.基本支出用于工资福利支出2760.9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90.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69.3万元。

2.项目支出用于12380专网3.9万元、区(中)直企业第一书记办实事经费76.5万元、对口援藏干部管理200万元、干教处业务经费240万元、公务接待费86万元、机关党建工作22.71万元、全区“万民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教材光盘课件制作423万元、信息中心大组工网组线298万元、研究室(政策法规处)组工稿费和组工通讯印刷费26.7万元、远程办线路租赁、设备托管、平台系统维护服务266.6万元、组织二处2016、2017全区“万民村(居)干部文化素质提升工程”培训305.4万元、组织一处全区乡(村)组织负责人培训等专项业务支出377万元、组织工作经费545.7万元、机动金200万元。

3.上年项目结转用于组织一处全区村(居)干部培训教材印刷费43.71万元、干部监督处领导干部核实信息系统建设经费196.35万元、编办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系统建设经费357.2万元、周转房维修改造经费226.29万元、区强基办强基惠民第五批驻村工作队生活补助1368.21万元等专项经费支出,上年项目完工已经付完尾款的几笔结余资金等财政下批复收回国库。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四、结转下年:指本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下一年度仍按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七、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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