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2017年度部门预算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01 文      号
发布机构 自治区工商联 发布日期 2017-02-09 11:28:00

时间: 2017-02-09 11:28: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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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区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区工商联2017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区工商联2017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区工商联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西藏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和总商会是自治区党委、政府领导的以非公有制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主体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是政府管理和服务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工商联和总商会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具有统战性、经济性、民间性的人民团体。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形势下,做好工商联工作,对于坚持和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推动西藏跨越式发展、长治久安和坚持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工商联工作意见的精神,按照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章程和自治区关于工商联职能的规定,结合自治区总商会章程的具体要求,为全面履行自治区工商联和总商会职能,进一步规范机关管理,现对本会主要职能及内设部门职责、编制等规定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自治区工商联和总商会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坚持团结、服务、引导、教育的方针,全面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影响力、执行力,努力发挥在党的统一战线工作和经济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把工商联和总商会建设成为政治坚定、特色鲜明、机制健全、服务高效、作风优良的人民团体和商会组织,促进我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为西藏的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作出新的贡献。

(二)认真做好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和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深入开展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评选表彰活动,大力宣传先进典型事迹,加强舆论引导,营造有利于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

(三)积极参与自治区政治、经济、社会、文化中重要问题的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作用;加强调查研究,分析判断非公有制经济运行情况和经济运行态势,收集、发布相关信息,提出政策性建议。

(四)积极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切实加强对工商联工作的领导,认真研究加强和改进工商联工作的意见,促进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合作,为工商联开展工作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和舆论氛围。

(五)引导和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理念,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积极参与光彩事业及社会慈善事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致富思源、回报社会,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

(六)加强非公有制经济领域党组织建设,引导和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支持所在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为党组织开展活动、发挥作用提供必要条件,扩大党组织和党的工作覆盖面;负责联络指导各地(市)和县级以下基层工商联组织建设工作;指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的组织建设工作。

(七)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审查和政治推荐,积极推动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综合评价体系工作。

(八)参与政府开展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专题调研,为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提供经济、培训、信息、法律和对外联络服务,帮助会员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促进经济和纳税工作,加强与金融机构合作交流,协调帮助企业解决投融资问题。

(九)负责积极开展对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服务协调管理工作;协助会员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处理经济纠纷,参与经济仲裁和法律维权,代表和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准确反映会员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服务载体和机制,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方面服务,帮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更好推进结构调整和自主创新,不断增强市场竞争能力、抵御风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十一)加强与区外工商界的交流合作,加强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工商界的交流合作,加强与国外工商界的联络交流, 推动经贸合作和技术引进;积极开展民间外交,更好地为非公有制企业开展国际合作提供服务。

(十二)充分发挥工商联和总商会的商会作用和在行业商会(协会)、异地商会(协会)组织中的积极作用,管理行业商会(协会)、异地商会(协会)等社会团体。

(十三)牵头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并纳入当地人事(职改)部门统一管理。

(十四)管理会属企业、事业单位。

(十五)承办自治区党委、政府、全国工商联及党委统战部等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区工商联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区工商联2017年度预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办公室:办公室是保证会机关事务和行政管理工作正常运转的综合协调部门和办事机构。负责承办、督办办公(主席)会议,编制会务工作计划;负责协调本会主要会议和主要活动的具体事务;负责机关机要、文秘、档案和印鉴管理工作;审核把关本会上报、下发文稿等工作;承担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机关公文收发、运转和机要交换工作;负责机关财务的日常管理工作,编报并执行会机关年度财务预算;承担机关各项经费、专项业务经费、会费、援藏资金等各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后勤服务中心工作、信息中心工作;督办各处室文件办阅情况;负责本会信息上报工作;综合协调各处(室)工作;负责出据会员企业办理边防通行证等相关证明;承办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政策研究室

负责会内主要文字材料起草把关;负责领导讲话稿等材料起草把关;负责工商联例会等主要会议的材料起草把关;承担新形势下工商联(总商会)政策调研分析研究工作;承担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政策的综合调研,综合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态势等研究工作;负责自治区党委、政府、人大政协关于工商联和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题调研、分析,重要议案、提案的收集、整理工作;参与编撰民营经济发展报告;负责本会史料的收集、整理、撰写和研究工作;承办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后勤服务中心

负责司机、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接待、车辆管理、食堂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机关公物和物业维护维修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安全保卫、消防、值班安排和房屋、水、电等各类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工作;负责本会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会务(活动)、公差票务、采购等后勤服务保障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活动中心的管理;负责本会值班人员的督导检查;承办会领导和办公室等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3、信息中心

负责自治区工商联(总商会)信息化建设工作;承担机关内外网门户网站管理,办公自动化建设、运行及设备检测维护工作以及网络安全管理系统的技术维护与管理,保持安全稳定运行,保持信息网络的畅通;负责机关计算机网络应用的技术支持,包括办公自动化设备的调试、检修,软件系统的安装、调试。

(二)机关党委:负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和督查,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负责处理来信来访,受理群众举报;负责机关党员干部违纪问题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的具体事务;负责组织机关党组织的政治理论学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的督促检查; 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承担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的组织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干部职工德、能、勤、绩、廉的考核评估;负责机关支部、退休支部和组织生活会的服务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工作的宣传、综合调研和文稿起草工作;负责机关各支部的设置、换届和审批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员发展、教育、管理、表彰和监督等方面的具体工作;负责机关党员统计、党费收缴和接转组织关系工作;负责党建工作信息的收集、整理、编辑和发布;负责机关工会、共青团和妇联等群团的组织建设工作;承办区直机关工委和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政工人事处:负责机关政工人事日常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职工工作;负责机关借调、聘用人员的录用、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干部队伍人才建设规划工作;承办机构编制的申报和干部职工职位管理工作;承办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审查、任免、调配、录用、辞退、奖惩、教育、离退休和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承办机关干部职工的工资、福利、统计核定等工作;负责协调安排机关干部职工学习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干部职工考核、考勤和请销假管理制度工作;承办会党组、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组织会员处:负责会员管理和服务工作,积极发展会员,努力壮大工商联会员队伍;负责调研分析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基本信息和发展状况,广泛联系服务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政治安排、提名审查工作;承担非公有制企业“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者”等评选表彰工作;承担工商联常委会、执委会筹备和人事安排推荐工作; 承担自治区工商联换届筹备工作,指导各地(市)、县(区)工商联换届工作,指导联系各地(市)、和基层工商联组织的建设工作;负责会员和全区工商联组织基本情况及信息的统计、分析、发布,承担会员“数据库”建设和动态管理工作;负责收集整理工商联兼职副主席、常委、执委、理事人事档案等相关工作;牵头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定工作;负责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指导全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会、共青团和妇联工作;承办有关部门和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联合会:负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建立健全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织和会员发展工作;负责依法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健全民主管理制度,实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推动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加强劳动合同管理,规范用工行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要求,推动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参与协调处理非公有制企业出现的劳动争议,为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推动维护非公有制企业工会职工和会员的合法权益;协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和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工作;积极参与全国、全区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参与开展创建企业文化等活动,激发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的活力;承办有关部门和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经济联络咨询处:负责对非公有制企业的经营、管理、合作交流提供服务,承担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负责收集、掌握和宣传党和国家及自治区有关经济政策法规,调研分析相关情况;负责调研分析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状况,积极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科学发展,努力协调解决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编撰民营经济发展报告,调研、分析、发布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运行信息;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的合作交流、招商引资活动,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积极提供信息、法律、融资、技术、人才等咨询服务;负责“项目库”建设及动态管理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审核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项目收集、项目备案等工作;负责非公有制企业“双百”、科技奖项等推荐评定工作;负责加强与金融机构、证券部门的合作交流,推动改善非公有制企业融资环境,努力扩大社会投资规模;负责本会涉外事务的管理,承担本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组、个人出访的政审工作,协调办理企业有关出入境手续和国(境)外团组来访的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调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人才招聘、吸纳就业,积极推动社会就业再就业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工作;协调指导法律维权处、光彩活动办公室工作;承办有关部门和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光彩活动办公室:负责我区光彩活动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负责西藏光彩活动项目的推荐、跟踪、落实工作;负责协助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光彩活动相关优惠政策的协调落实工作;负责光彩活动的统计、调研、宣传、政策解读、业务培训、年度报告编制及信息发布等工作;负责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光彩公益慈善组织的创建及慈善需要的对接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公益事业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我区非公有制企业参加区内外光彩活动;负责我区光彩活动与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协调、沟通工作;承办活动领导小组和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2、法律维权处:负责会员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法律咨询、维权服务工作,积极构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法律维权工作机制;负责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确保非公有制企业参与非公有制企业经济仲裁、协助纠纷调解,努力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及从业人员合法权益,协调处理各类经济投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和有关执法部门的政策、法规咨询;负责为非公有制企业、个体工商户的财产权、经营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的维护提供及时有效的帮助和支援,帮助企业依法经营,避免或减少经济纠纷;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法制宣传,举办法律知识讲座及培训,指导企业签订合同、协议,帮助企业建立矛盾防范机制,起草、审查各类法律文书,提供相关法律依据;协助处理与政府部门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执行中发生的纠纷,参与有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开展与非公有制经济和工商联工作相关的法律课题调研,收集困难和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意见和建议。承办有关部门和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宣传教育处:牵头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负责宣传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事迹,积极推动非公有制企业文化建设;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公益事业;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审查、组织推荐工作;负责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调查研究,为民主监督、参政议政提供依据;承担非公有制经济领域议案、提案的搜集、整理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感恩行动”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人才库”建设工作; 参与建立健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综合评价体系;全面负责了解把握本会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舆情和对外宣传、新闻报道审核把关工作,承担《西藏商会》杂志编撰,微信平台、非公有制经济之窗网页的发布工作;负责非公经济人士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强基惠民办公室工作;负责制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培训规划和年度培训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工商联成果展示厅的维护和管理;协调指导培训中心工作;承办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培训中心:积极做好培训中心日常事务工作;协调和配合机关各处(室)的业务培训工作,参与组织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培训工作;组织收集学员意见,推进培训工作的改进与调整;承办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总商会秘书处:负责承担总商会领导联络和日常服务工作;负责行业商会(协会)、异地商会(协会)的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总商会的会务筹备和换届等工作;负责反映商会(协会)的意见、要求,维护商会(协会)的合法权益;积极建立商会(协会)、异地商会(协会)沟通联络制度,加强商会(协会)、异地商会(协会)的互动互通;组织号召行业商会(协会)、异地商会(协会)积极参与光彩事业、感恩行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活动;负责协调定点贫困地区扶贫开发和帮扶工作;负责协调工商联系统对口援藏受援和选派干部挂职锻炼工作;参与商会(协会)、异地商会(协会)的商务沟通、学习考察、交流与合作;参与光彩活动办公室的相关工作;承办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自治区非公党工委办公室:负责非公党工委日常事务工作,承担非公党工委重要会议和对外联络工作;负责非公党工委办公室文秘、档案和印鉴管理工作;负责非公党工委委员的联络服务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党建工作规划,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组织的设置、管理等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党员教育培训和党员信息库建设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政治审查和评选推荐表彰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调研、宣传、新闻报道工作;指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共青团、工会、妇女工作;负责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内统计、党费收缴、接转组织关系等工作;负责全区非公有制党建指导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非公党工委网联工作;承办非公党工委和区工商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区工商联2017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见附件)

第三部分

区工商联2017年度

预算情况说明

一、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预算总收入1870.8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870.8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510.4万元,增长37.52%。

预算总支出187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预算1119.2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8.1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84.39万元, 项目支出预算358.94万元。

二、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6年预算收入1870.8万元,较2016年预算增加510.4万元,增长37.52%。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预算总收入187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预算1119.28万元,占总预算59.83%;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8.19万元,占总预算11.1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184.39万元,占总预算9.86%;项目支出预算358.94万元,占总预算19.19%。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870.8万元。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1870.8万元。

三、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商品和服务支出预算208.19万元其中:办公费3.98万元、水电费4.41万元、邮电费5.43万元、差旅费40.87万元、会议费10万元、福利费0.34万元、日常维修费2.13万元、培训费3.94万元、公务接待9.03万元、取暖费50.36万元、工会经费17.19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35.66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24.85万元(离退休公用支出0.78万元、电梯运行维护费1.8万元、食堂补助22万元、其它商品和服务支出0.27万元)

四、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44.69万元,与2016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其中:公务接待预算9.03万元,与2016年持平;车辆运行维护费预算35.66万元,与2016年持平。车辆编制数11辆,实有车辆15辆,超编4辆。车辆超编原因:派驻驻村工作队车辆2辆,单位处于报废状态未报废处理车辆2辆。2017年公务接待1次12人。

五、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2017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1870.8万元,支出经费1870.8万元。

七、2017年度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费1870.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70.8万元。

八、2017年度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17年预算支出187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11.86万元,项目支出358.94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十、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无政府采购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服务:反映提供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

三、行政运行: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相关行政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 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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