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整改)
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028 文      号
发布机构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 发布日期 2017-12-22 16:56:00

时间: 2017-12-22 16:56: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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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西藏自治区民政厅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一、收支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相关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是自治区人民政府职能部门之一, 主要职责是:编制全区民政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拟订全区民政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定救灾工作政策,负责组织、协调救灾工作,组织、协调全区抗灾救灾工作,核查灾情,拨发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指导灾民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组织、指导救灾捐赠; 承担西藏自治区救灾十年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全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农牧区医疗救助、城镇医疗救助,等工作,研究拟定最低生活保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发展规划,根据社会经济增长情况,适时提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调整意见,检查各地(市)贯彻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法规的情况,研究解决全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的难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的关系,指导各地市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组织并审批全区性社会福利募捐义演。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活动;主管全区各类优抚对象的优待、 抚恤和烈士褒扬工作;根据国家规定,研究提出我区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标准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亡抚恤标准; 指导烈士纪念建筑物和业务管理工作; 审核报批全区重点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负责评残换证工作;承办全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助部队做好征兵工作。负责退伍义务兵、转业志愿兵、复员干部、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 离)休干部、军队事业单位无军籍退休职工的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指导军地两用人才的培训。负责指导城乡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自治组织的建设,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拟订社区服务管理办法和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指导和推进社区建设。负责全区县、市、市辖区、乡镇、边境村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界线变更和县以上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 负责审核报批地改市、县改市工作。组织省际、区内县级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工作,调处边界争议,对边界实施依法管理。负责全区县以上行政区域名称、重要自然地理实体地名命名、更名的审核报批; 负责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与管理以及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编纂、审核工作。负责全区性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批、登记、管理和年度检查,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未登记、批准而以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和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区社团的登记管理工作。负责全区社会福利工作;指导老年人、孤儿、五保户、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管理工作; 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 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的认证批准和扶持、保护政策; 指导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管理;负责全区福利彩票的发行,管理本级福利基金。拟订婚姻管理的有关政策和规章; 指导全区婚姻登记与管理工作;制定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负责涉外婚姻登记管理;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指导全区收养登记工作;负责管理涉外收养登记。指导全区的天葬、公墓管理; 负责指导殡葬设施的建设和管理;推进殡葬改革。根据《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国务院381号令),收容遣送制度已向自愿受助和无偿救助发展,指导全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协调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实施农牧区医疗救助和城镇医疗救助工作;研究、制定我区老龄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和加强对老龄工作的宏观指导和综合管理;开展各种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活动;指导、督促、检查基层老龄工作;组织开展老龄工作的学术研讨、合作对外交流等活动;似订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加强党对社会组织的领导,促进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西藏自治区民政厅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15年度决算公开包括以下单位数据:

(一)民政厅机关:我厅核定行政编制人数为76人,事业编制人数56人(含机关后勤服务中心11人、自治区勘界领导小组办公室6名、自治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6人、自治区救灾物资储备中心8名、拉萨军供站7人、自治区老年活动中心3人、自治区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指导中心10人、福利彩票发行中心5人),2015年,实有在职人数114人,其中:厅级领导人数为10人(含援藏干部1人),退休人员55人(包括1名省级领导干部)。

(二)西藏儿童福利院:西藏儿童福利院编委核定人员编制为40人。

(三)西山殡仪馆:西山殡仪馆编委核定人员编制为30人。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明细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民政厅系统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年初结转和结余:302,690,082.5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938,400.00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301,751,682.52元),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656,032.99元,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326,597,493.79元,年末结转结余102,598,621.72元(其中基本支出结转:1,792,101.38元,项目支出结转结余100,806,520.34元),预算执行率达104%。

二、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民政厅系统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2,656,032.99元,其中基本支出:37,993,632.99元,项目支出:88,512,400.00元(厅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03869607.01元;儿童福利院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7,268,245.03元;西山殡仪馆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5,368,180.95元)。

三、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民政厅系统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326,597,493.79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9,931.61元,项目支出:289,457,562.18元(厅机关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305,072,411.95元;儿童福利院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15,477,932.32元;西山殡仪馆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支出6,047,149.52元)。

四、201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政厅系统2015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67,336,290.21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及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26,597,493.79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40,738,796.42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1,360,048.23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9,112,282.26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4,038,675.75元。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老龄事务(项):471,814.00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民间组织管理(项):83,040.00元。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1,116,701.55元。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项):511,949.00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部队供应(项):1,181,368.80元。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9,070,042.29元。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710,600.00元。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6,060,657.40元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3,567,300.00元。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伤残抚恤(项):200,000.00元。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项):325,000.00元。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3,100,284.07元。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89,100.00元。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退役士兵安置(项):3,412,000.00元。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535,700.00元。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169,810.00元。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老年福利(项):426,800.00元。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 殡葬(项):9,725,459.52元。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社会福利(款)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15,134,174.82元。

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地方自然灾害生活补助(项):129,422,261.60元。

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款)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项):400,000.00元。

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最低生活保障(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项):2,060,000.00元。

2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304,295.29元。

27、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用于社会福利的彩票公益金支出(项):40,738,796.42元。

28、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82,008,129.21元。

五、2015年度“三公”经费预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民政厅2015年“三公”经费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备  注

合  计




1.因公出国(境)费


3.26


     2.公务接待费

25.28

19.86

儿福院未发生接待业务

其中:(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05.96

209.39

民政厅机关追加:13.84万元,项目支出86.92万元,儿福院追加2.67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在出国(境)及外出学习考察学习方面。2015年1-12月民政厅系统发生因公出国(境)1次,报销经费3.26万元,从基本支出差旅费中列支。

(二)在公务用车管理及费用支出方面。

1、民政厅机关

我厅机关现有各型车辆30辆,其中:越野车11辆、轿车14辆、客车2辆、小型货车2辆(军事饮用水保障用车和救灾物资专用车各1辆),别克商务车1辆。近两年,由于厅机关人员增加,尚未向财政厅申请增加车辆编制;军供站(副县级事业单位)和救灾物资储备中心财务未单独核算,这2个单位使用的5辆车辆仍在厅机关编制中(其中军供站送餐车2辆,救灾物资储备中心物资短途运输车2辆、公务用车1辆);我厅现有车辆中,有1辆越野车是2002年12月购置的,已行驶45万公里,需更新。为此,造成10台车辆超编。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68.25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3.6万元,减少5%,实际发生公务用车运行费169.0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2.09万元(预算68.25万元,追加13.84万元),项目支出86.92万元,实际发生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预算超支,其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部分:

一是民政工作面向基层服务近几年灾情比较平凡,下乡任务重,故车辆运行维护费无法降低。

二是由于自治区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车辆运行费用无法满足我厅实际工作开展需要,因此在使用完财政年初预算安排的行政运行经费后,我厅采取费随事转的原则,将业务处室发生的业务用车运行费用从相关处室项目工作经费中支出。

三是民政机关大部分车辆行驶里程均在20万公里以上,使用时间大多在10年以上,车况很差,致使车辆运行费支出比正常车辆消耗更大。

四是我厅驻村工作点在日喀则市拉孜县,路途遥远,开展驻村工作和结对认亲活动,车辆运行费开支较多。

2、西藏儿童福利院

西藏儿童福利院是由民政厅直属管理,独立核算的正县级事业单位。2015年实有车辆8辆(接送儿童班车3辆,办公用车2辆,儿童生活用车1辆,用于儿童下乡调查1辆,院职工班车1辆)。

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4万元,比上年同期减少1.04万元,减少17.6%,实际发生20.07万元(预算17.4万元,追加2.67万元),其中儿童班车用车运行维护费10.26万元,公务用车7.1万元,保险费等其他支出2.71万元,未发生超支情况。

3、西山殡仪馆

西山殡仪馆是由民政厅直属管理,独立核算的正县级事业单位。2015年实有车辆7辆(殡仪专用车4辆,职工班车1辆,办公用车2辆)。

2015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20.31万元,比上年减少9.17万元,减少31%,实际发生20.31万元,其中殡葬专用车辆运行维护费11.6万元,行政车辆运行维护费8.71万元。

(三)在公务接待及费用支出方面。

2015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公务接待预算14.44万元,比上年减少0.76万元,比上年减少5%,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2.69万元,接待批次共9次,接待人数共63人。余款11.75万元用于驻村工作队生活费及装备费等。

西藏儿童福利院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5.42万元,比上年减少0.28万元,减少5%,2015年实际未发生接待业务。

西山殡仪馆2015年公务接待费用预算5.42万元,比上年减少0.28万元,减少5%,实际发生公务接待费2.96万元,接待批次共100次,接待人数共542人。余款2.46万元用于办公费及维修(护)费。

(说明1.介绍“三公”经费总体情况,对分项支出具体情况、与上年决算对比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作详细说明。2.应对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等情况做详细说明)。

六、2015年度机关运行情况说明

(一)2015年民政厅系统(含下属单位)履行一般行政事业管理职能、维持机关运行,用一般公用预算安排的行政经费,合计326,597,493.79元。其中,基本支出37,139,931.61元,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289,457,562.18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预算的内容

行政经费由基本支出和一般行政支出两部分组成;

1.基本支出,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人员经费,具体包括工资、津贴及奖金、医疗费、住房补贴等;二是公用经费,具体包括办公及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购置费等。

2.一般行政管理项目支出,包括招待费、会议费、购置费(包括设备、计算机等)、专用材料费、干部培训费、信息网络运行维护费等用于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方面的项目支出。

七、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5年自治区民政厅系统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220,804,372.16元,其中货物类:219,851,772.16元;工程类:952,600.00元;服务类:0。

2015年自治区民政厅系统政府采购采购金额为:161,148,759.45元,其中货物类:160,869,472.16元;工程类:279,287.29元;服务类:0。

1、自治区民政厅机关

2015年自治区民政厅机关政府采购均属于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共计219,830,186.09元,采购金额共计160,847,886.09元,分别为:

西山殡仪馆火化炉维修经费(藏财社指【2013】059号),采购预算为507,800.00元,采购金额为504,800.00元,结余3000.00元已申请调减。

视频监控设备购置及值班室维修改造经费(藏财社指【2013】233号),采购预算为470,000.00元,采购金额为468,000.00元,结余2000.00元已申请调减。

办公自动化建设项目经费(藏财社指【2013】234号),采购预算为1,350,000.00元,采购金额为1,350,000.00元。

全区第八届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专项经费(藏财社指【2014】053号),采购预算为701,600.00 元,采购金额为678,800.00元,结余22,800.00元已申请调减。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关证书表格印刷专项经费(藏财社指【2014】060号),采购预算为820,000.00元,采购金额为818,000.00元,结余2000.00元已申请调减。

婚姻登记证书印刷经费(藏财社指【2014】143号),采购预算为310,000.00元,采购金额275,000.00元,结余35,000.00元已申请调减。

西山殡仪馆电气改造经费(藏财社指【2015】019号),采购预算为6,596,200.00元,采购金额5,874,900.00元,结余721,300.00元已申请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2015年区直社保口车辆保险费(藏财社指【2015】041号),采购预算为138,386.09元,采购金额为138,386.09元。

全区孤儿集中收养机构健身器材配备资金(藏财社指【2015】046号),采购预算为190,000.00元,采购金额为0元,结余190,000.00元已申请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孤儿集中收养机构设备购置资金(藏财预存【2015】003号),采购预算为7,919,800.00元,采购金额为0元,结余7,919,800.00元已申请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救灾储备物资采购经费(藏财社指(专)字【2014】003号),采购预算为197,495,000.00元,采购金额为148,992,000.00元,结余48,503,000.00元已申请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救灾装备购置经费(藏财社指(专)字【2014】009号),采购预算为3,331,400.00元,采购金额为1,748,000.00元,结余1,583,400.00元已申请收回。

2、西藏儿童福利院

2015年西藏儿童福利院政府采购属于工程类,采购预算金额共计952,600.00元,采购金额为279,287.29元,具体为:

儿童福利院修缮费(藏财社指【2015】055号),采购预算为952,600.00元,采购金额为279,287.29元,结余21,622.34元已申请结转下年继续使用。

3、西山殡仪馆

2015年西山殡仪馆政府采购均属于货物类,采购预算金额共计21,586.07元,采购金额为21,586.07元,具体为:

西山殡仪馆2015年区直社保口单位车辆保险保费(藏财社指【2015】41号),采购预算21,586.07元,采购金额为21,586.07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指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有关事项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管理事务、民政管理事务、财政对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企业改革补助、就业补助、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残疾人事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其他城镇社会救济、农村社会救济、自然灾害生活救济、红十字事务等。

二、民政管理事务:指民政管理事务支出。

三、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支出。

五、拥军优属:指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六、老龄事务:指老龄事务方面的支出。

七、民间组织管理:指民间组织管理方面的支出。

八、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指行政区划界限勘定、维护,以及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支出。

九、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指开展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等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工作支出。

十、部队供应:指军供站(兵站)等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的支出。

十一、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指民政部门接待来访、法制建设、政策宣传方面的支出,以及开展优抚安置、救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婚姻登记、社会事务、信息化建设等专项业务的支出。

十二、死亡抚恤: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十三、伤残抚恤:指按规定用于伤残人员的抚恤金和按规定开支的各种伤残补助费。

十四、优抚事业单位支出:指民政部门管理的优抚事业单位支出,对集体优抚事业单位的补助,对烈士纪念建筑设施的维修改造和管理保护支出,以及全国重点军供站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更新支出。

十五、其他优抚支出:指除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目以外其他用于优抚方面的支出。

十六、儿童福利:指儿童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七、老年福利:指对老年人提供福利服务方面的支出。

十八、殡葬:指财政对民政及其他部门举办的火葬场等殡仪事业单位的补助支出。

十九、社会福利事业单位:指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支出,以及对集体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的补助费。

二十、部队供应:指军供站(兵站)等用于保障军队运输和饮食供应的支出。

二十一、其他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支出:指其他用于自然灾害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二十二、临时救助支出:反映城乡生活困难居民的临时救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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