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03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 | 发布日期 | 2018-03-02 15:57:00 |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概况
一、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 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明细表
一、 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 部门收支总表
七、 部门收入总表
八、 部门支出总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2018年度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西藏自治区文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
(一)西藏自治区文物局本级:行政机关
(二)布达拉宫管理处:差额事业单位
(三)罗布林卡管理处:差额事业单位
(四)西藏博物馆:全额事业单位
(五)西藏文物总店:全额事业单位
(六)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全额事业单位
(七)西藏自治区文物鉴定中心:全额事业单位
二、部门职责和机构设置
(一) 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参与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草案和规章草案。
2、协调和指导全区文物保护工作,会同自治区民族宗教事物部门加强寺庙文物保护工作;制定全区文物单位的安全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改善文物安全条件;依法履行文物行政执法督查职责,依法组织查处文物违法案件,协同有关部门查处文物犯罪的重大案件。
3、承担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和管理的监督工作,承担世界文化遗产申报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承担世界文化遗产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工作,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4、管理和指导全区考古工作,承担重大文物保护、考古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承担国家级和自治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
5、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拟订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指导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业务工作;承担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协作。
6、承担文物和博物馆有关审核、审批事务及相关资质、资格审核认定的管理工作。
7、指导和推动落实全区文物和博物馆科技化、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重大文物保护科技创新工作,促进文物保护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推广。
8、管理、指导文物和博物馆外事工作,开展文物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文物进出境的审核和鉴定工作。
9、承办自治区人民政府及自治区文化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
机关本级、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如下:
1、文物局机关,副地级建制,内设4个正处级机构和1个正科级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政工人事处(机关党委)、 督察处、文博处(考古管理处)、计划财务审计处、文物局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2、布达拉宫管理处,正县级建制,内设10个(正科级)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科、文物保管科、文物研究室、宣传接待科、雪城管理科、维修科、安全保卫科、殿堂管理科、遗产监测中心。
3、罗布林卡管理处,正县级建制,内设机构7个(正科级)机构:包括办公室、文物管理科、园林管理科、宣传接待科、安全保卫科、殿堂管理科、遗产监测中心。
4、西藏博物馆,正县级建制,内设9个(正科级)机构:包括综合办公室、公共开放部、宣传教育部、展览部、文物科技保护中心、典藏研究部、文物信息资源中心、安全保卫部、文创开发部。
5、西藏自治区文物保护研究所,正县级建制,内设3个(正科级)机构:包括办公室、文物保护室、考古研究室。
6、西藏自治区文物鉴定中心(文物进出境审核管理中心、文物信息中心),副县级建制,内设项目编制办公室1个机构。
7、 西藏文物总店,正科级建制,无内设机构。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部门)2018年度预算明细表
(表格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文物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分析
一、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度预算总收入为18659.3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974.84万元、事业收入2684.4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931.01万元,增长59%。
2018年度预算支出为18659.32万元,其中文物体育与传媒支出为1746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为941.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为250.48万元。比上年增加了10931.01万元,增长59%。
增长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及相关经费有所增加,二是本年度预算内包含2018年度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经费,三是本年度预算中含事业收入2684.48万元。
二、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为18659.32万元,比上年增加10931.01万元,增长59%.主要原因一是我局直属单位西藏博物馆和原西藏文化厅直属单位展览中心合并,增加人员36人,人员及相关经费比上年增加了4070.35万元。二是项目经费增加了6858.76万元,主要是本年度预算内包含2018年度国家重点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经费5799万元及事业收入中包含项目经费58.8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结构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额为18659.3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7367.33万元,占总预算39.48%;商品服务支出为2226.72万元,占总预算11.9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为94.91万元,占总预算0.51%;项目支出为8970.36万元,占预算的48.0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行政运行(项)为6853.22万元,占总预算的36.71%。
2、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文物保护(项)为2873.14万元,占总预算的15.40%。
3、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为5007.58万元,占总预算的26.84%.
4、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博物馆(项)为2834.63万元,占总预算的15.19%.
5、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745.67万元,占总预算的4%.
6、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为94.6万元,占总预算的0.52%。
7、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为250.48万元,占总预算的1.34%。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为9688.96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4072.25万元,增长42%。其中工资福利支出为7367.33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76.04%;商品服务支出预算为2226.72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22.98%,主要包括办公费271.35万元、水费18.18万元、电费159.25万元、邮电费43.33万元、差旅费197.66万元、维修(护)费112.5万元、会议费15.6万元、培训费35.87万元、公务接待费48.88万元、取暖费76.63万元、工会经费106.16万元、福利费1.94万元、公务通讯补贴55.22万元、车辆运行维护费90.35万元、离退休公用支出27.67万元、食堂补助265.8万元、食堂运转补助4.3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95.98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预算为94.91万元,占基本支出预算的0.98%。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为123.79万元,同比上年增加3.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0.77%;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为0;公务接待预算为45.88万元,预计接待批次20次,接待人数170人,经费同比上年减少1.09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的37%;公务接待费减少原因主要是根据财政厅八项规定从严从简控制原则安排接待经费预算。公务车辆保有量共计33辆,车辆购置及运行费预算为77.91万元,同比上年增加4.37万元,占“三公”经费预算的63%。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增加主要原因是由于原西藏自治区文化厅直属单位展览中心车辆合并到我局直属单位西藏博物馆。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2018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2018年度收支预算情况总体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为1865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15974.84万元,事业收入为2684.48万元(包括布达拉宫事业收入为2170.24万元,罗布林卡管理处事业收入为514.24万元)。总支出为18659.32万元,分别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7467.1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41.7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为250.48万元。
七、关于部门收入总表的说明
2018年度收入总计为18659.3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行政运行(项)为6853.22万元,占总收入的36.72%;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文物保护(项)为2873.14万元,占总收入的15.40%;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为5007.58万元,占总收入的26.83%;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博物馆(项)为2834.63万元,占总收入的15.19%;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为745.67万元,占总收入的4%;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为94.6万元,占总收入的0.52%;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城乡社区环境卫生(项)为250.48万元,占总收入的1.34%。
八、关于部门支出总表的说明
2018年度支出总计为18659.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9688.96万元,项目支出为8970.36万元。比上年增加10931.01万元,增长5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
我局机关行政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24.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2.74万元,增长14.44%,主要是2018年机关行政运行中增加了培训经费,工会经费、食堂运转补助等相关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2018年度预算安排政府采购服务项目1个:即布达拉宫管理处门票制作经费75.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12月31日,我局系统共有公务车3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待报废)、其他用车4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分别是西藏博物馆、罗布林卡管理处各一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3台(套),分别是布达拉宫管理处一台(套)、西藏博物馆二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8年我局系统开展绩效目标预算管理项目共有10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资金1373.4万元。其中文物局机关(全区可移动文物普查项目)100万元;布达拉宫管理处(门票制作经费)75万元;布达拉宫管理处(景区网络票务系统维修服务项目)60万元;布达拉宫管理处(门票减收补助)252.92万元;西藏博物馆(运营经费)430万元;西藏博物馆(文创产品研发)50万元;罗布林卡管理处(文物日常维护)50万元;罗布林卡管理处(文化创意产品开发)100万元;罗布林卡管理处(门票减收补助)205.48万元;文物总店(文创研发项目)5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三、基本支出:是指文物单位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是指文物单位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行政运行(项):反映文物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六、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文物保护(项):反映文物单位考古发掘及文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七、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博物馆(项):反映文物系统所属博物馆的支出。
八、一般公共服务(类)文物保护(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反映历史名城、世界遗产规划与保护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报酬,以及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十、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一、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三、事业收入:即文物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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