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 | ||
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0028 | 文 号 | |
发布机构 |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 发布日期 | 2018-08-20 10:10:00 |
目 录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二、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三、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五、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门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概况
一、主要职能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是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主管全区公安工作的政府组成部门,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主要承担以下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起草地方性公安法规、规章草案,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二)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应急管理、抢险救援工作和社会公共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处理或直接侦办全区重大刑事犯罪案件及重大经济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协调处置全区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全区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管理国籍、口岸边防检查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出境、入境和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在藏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消防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协调全区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七)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
(八)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情报、防范、侦察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和监督、考察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收容教育所、戒毒康复中心、安康医院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办理收容教养审批工作。管理西藏自治区看守所。
(十一)指导全区公安警卫业务工作,组织实施对有关的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藏的安全警卫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
(十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指导、规划全区公安机关的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三)拟订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区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组织开展同区外公安机关、港澳台警方及外国内政警察机构的交往与业务合作。
(十五)统一领导全区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建设。
(十六)指导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人事管理、民警教育训练和宣传工作,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拟订全区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章制度,组织、指导全区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
(十七)指导区内铁路、交通、民航、森林、海关等专门公安机关的业务工作。
(十八)承担区政府禁毒委员会、反恐怖工作协调小组的具体工作。
(十九)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二十)承办区政府和公安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下一步,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西藏自治区出台的有关机构改革方案,西藏自治区公安厅职能将进行调整。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预算单位构成按机构改革前的情况公开。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机关由23个县(处)级内设机构组成,包括办公室、政治部、机关党委、警务督察总队、刑事侦查总队、出入境管理总队、审计处等部门组成。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部门决算组成单位包括以上23个内设机构。
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为现役体制,其经费收支情况不纳入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部门决算编报;西藏自治区交通警察总队、民航西藏区局公安局、西藏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的经费收支情况不纳入西藏自治区公安厅部门决算编报。
第二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自治区党委、政府、公安部、区维稳指挥部、区党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紧紧围绕为党的十九大维稳安保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为主题主线和工作总目标,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采取超常规措施,全警动员、全力奋战,全力以赴,从严从实从细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确保了全区社会政治局势的持续和谐稳定。
一、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收支总额为22,134.26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15,952.87万元增加6,181.39万元,增长38.75%,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人员社会保障类缴费单位承担部分2017年开始预算下达到区直各单位,不再由人社厅统一核算,因此我单位收支总体增加。
(一)收入情况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预算收入总额为22,134.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预算拨款收入22,125.26万元。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6年决算数15,806.88万元增加6318.38万元,增长39.97%,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人员社会保障类缴费单位承担部分2017年开始预算下达到区直各单位,不再由人社厅统一核算,因此我单位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增加。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占收入总额的99.96%,为我单位2017年总收入的主要来源。
2、年初结转和结余9万元,是第一书记项目经费。本资金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上年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照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145.99万元减少136.99万元,减少93.84%,主要是减少了公安厅周转房维修项目的年初结转。
(二)支出情况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支出总额为22,134.26万元,具体情况为本年支出22,016.11万元,年末结转结余118.15万元。本年支出中,基本支出为20,873.95万元,占比本年支出的94.81%,项目支出1142.16万元,占比本年支出的5.19%。
1、公共安全支出(类)19,833.42万元。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公安行政管理事务和为公安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15,785.65万元增加4,047.77万元,增长25.64%。主要为落实人员调资增资政策而增加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73.96万元。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73.9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7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不再由区人社厅统一核算,预算收入指标下达各单位,支出由我单位自行核算。
3、住房保障支出(类)108.7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厅大院的维修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145.99万元减少37.26万元,减少25.52%,主要为维修尾款。
4、年末结转结余118.15万元。主要是跨年度支出项目,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较2016年度决算数21.23万元增加96.92万元,增长456.52%。主要是2017年年底增加了100万元的领导工作经费。
二、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为22,134.26万元,较2016年度决算数15,952.87万元增加6,181.39万元,增长38.75%,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人员社会保障类缴费单位承担部分2017年开始预算下达到区直各单位,不再由人社厅统一核算,因此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增加。
(一)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额为22,134.2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125.26万元。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当年从财政取得的资金。较2016年决算数15,806.88万元增加6318.38万元,增长39.97%,主要是人员工资增加和人员社会保障类缴费单位承担部分2017年开始预算下达到区直各单位,不再由人社厅统一核算,因此我单位财政预算拨款收入增加。
2、年初结转和结余9万元,是第一书记项目经费。本资金系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上年支出预算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照原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16年度决算数145.99万元减少136.99万元,减少93.84%,主要是减少了公安厅周转房维修项目的年初结转。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为22,016.11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19,833.42万元,占比90.0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96万元,占比9.42%;住房和保障支出108.73万元,占比0.49%),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118.1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公共安全支出(类)19,833.42万元。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支出、公用经费支出、公安行政管理事务和为公安事业发展目标发生的各项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15,785.65万元增加4,047.77万元,增长25.64%。主要为落实人员调资增资政策而增加的基本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73.96万元。主要用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为职工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保缴费。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073.9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2017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不再由区人社厅统一核算,预算收入指标下达各单位,支出由我单位自行核算。
3、住房保障支出(类)108.73万元。主要用于公安厅大院的维修支出。较2016年决算数145.99万元减少37.26万元,减少25.52%,主要为维修尾款。
4、年末结转结余118.15万元。主要是跨年度支出项目,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度继续使用。较2016年度决算数21.23万元增加96.92万元,增长456.52%。主要是2017年年底增加了100万元的领导工作经费。
三、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873.95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183.33万元,主要包括:人员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3,690.6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四、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712.74万元,较2016年793.83万元减少81.09万元,“三公”经费总体降低10.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0.13万元,较2016年7.42万元增加12.71万元,增长171.2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78.64万元,较2016年759.3万元减少80.66万元,降低10.62%;公务接待费13.97万元,较2016年27.11万元减少13.14万元,降低48.47%。
2017年度西藏自治区公安厅“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246.63万元,实际支出712.74万元,执行率为57.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总体比预算节约。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为0,实际支出20.13万元,超出预算,主要因为考虑到我厅“三公“经费总体未超年初预算,故未向财政申请追加此经费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12.71万元,增长171.29%,主要原因为根据工作安排,2017年民警出国培训有所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主要用于开展国际警务交流、国际执法合作、打击跨国犯罪、参加国际组织有关机制和会议培训等,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5个,11人次。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1,228.58万元,实际支出678.64万元,比年初预算节约549.94万元,节约率44.76%;较上年减少80.66万元,降低10.62%。主要因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格审核车辆维修事项,招标维修车企,成功控制了车辆维修成本。公务车辆购置费年初预算、实际开支、上年开支三项内容均为0,无变化。
(三)公务接待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18.05万元,实际支出13.97万元,未超出年初预算;支出较上年减少13.14万元,降低48.47%。
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公安厅机关为执行公务或者开展业务活动的接待费支出。公务接待46批次,1165人次。
五、西藏自治区公安厅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2017年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使用情况说明。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3,690.62万元,较2016年3,006.56万元增加684.06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的原因。
(二)政府采购情况说明。2017年下达政府采购决算指标232.13万元,其中车辆保险80.74万元,民警意外伤害保险42.66万元,周转房维修108.73万元。项目采购完成后结余0.06万元,是民警意外伤害保险结余。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公安厅机关共有机动车268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48辆、一般执法值勤用车1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199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公安厅对2017年度经费进行了预算绩效自查,并向区财政厅呈报了《公安厅2017年预算绩效跟踪情况报告》,开展全面自评,经费覆盖率达到100%。从评价结果来看,绩效目标合理、绩效指标体系较为清晰,评价标准较科学,业务监控有效性较好,财务管理制度较为规范,任务完成质量较好,时效性强,产出、效果完成较好。
2、下一步工作方向
在整体绩效自评考核的基础上,拟委托第三方,对项目进行绩效考评。加强预算执行监督,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进一步发挥绩效管理和预算工作的促进作用,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涉密事项说明。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共安全科目下的有关项级科目支出,按照国家保密局确认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根据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有关保密事项范围的规定,在决算公开中予以剥离。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收入科目
财政拨款:指当年从自治区财政取得的资金。
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存款利息收入等。
二、支出科目
(一)行政运行: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机关服务:反映为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财政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三、其他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和事业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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